方小姐半年前的一次“撞人”经历,让她非常无奈,原本毫无责任,却被迫认全责,前后花费1万多元,耗时四个月,才彻底解决。虽然保险公司也给了大部分赔偿,但整个处理过程却有很多难言之隐,主要原因是我们现行的第三者责任险规定尚不完善,让驾车人时刻处在“不保险”的状态。
◆ 屈打成招为“三者”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去年夏天,没想到有着8年驾龄、技术在同辈男女中还算不错的我,第一次撞人了。
说我的车撞人实在有点牵强,那是晚上8点多钟,我从肖家河桥下由南往北行驶,正准备右转弯,一女孩过马路左脚被我的右后轮轧到了。实际上桥下这个地方是机动车道,根本不允许行人横穿;再有她过马路时也很不小心,显然她没等我的车尾部通过就动身了,以致一只脚伸进了我的右后车轮。
交警到现场问明情况后对我说:这起事故你没责任,但这样判定的话,保险公司不会赔付一分钱;如你负全责,保险公司的三者险是可以替你支付伤者的误工费、医疗费的。我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也没主意,加上一段时间以来被撞人向司机索要高额赔偿的案件屡见不鲜,只有“认责”了。现在想来仍有屈打成招的感觉。
后经医院确诊她的一只脚趾骨折了,休息三个月。三个月后办理赔偿时保险公司赔了误工费、医疗费共计6700多元,被撞女孩认为这起事故对她的工作和生活还是造成了一些影响,提出额外补偿3000多元,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我个人付给了她,保险公司是不赔这部分的。
◆事故处理锦囊
以下是笔者从此次事件中得到的经验教训,总结出来当锦囊供大家参考。
1.坚决报警
无论是否遇到“碰瓷”的了,事故一旦发生一定要报122事故报警台,特别是车里只有你一个人的时候,这样既有利于事故的妥善解决、不留后患,也能给自己壮胆。我后来在医院就遇到多个没报警的司机,任由被撞人纠缠。
2.及时就医
不管责任在谁,救人总是第一位的。如伤势不重可以多等会儿交警,如较重还是要在保护好现场的情况下先就医,同时尽快报警。
3.合理垫付
医药费肯定要司机先付了,我还尽可能地接送伤者看病。至于对方提出的先垫付工资一事,要量力而行、酌情处理。如果对方没有工作即拿不出理赔时需要的《个人完税证明》的话,保险公司的赔偿额度只相当于城市最低生活线标准。
4.协议赔偿
我的那家保险公司最终理赔时一定先让我和被撞人签一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可能是出于对被保险人(我)的保护吧,内容是双方商定一个一次性赔偿额度,有了这份协议书双方以后就再没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