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常接到市民投诉说,一些药店买来的“药品”无作用,药品还与厂家说明书有很大出入,担心是否药店涉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药监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这些市民买的并不是药品,而是保健食品、普通食品、消毒产品。
针对这个现象,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药店除卖药品以外,还可以经营其他商品,如:保健食品、食品、日用品、化妆品、消毒和杀菌类商品,市民不要单纯地认为从药店购买的就是药品。据药监局相关人员介绍,药品必须有批准文号(国药准字),进口药品有进口注册证号,只有具备这些标识的才是药品,千万不要把保健食品、食品误认为药品。
另悉,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已发出通知,要求零售药店讲诚信,规范经营,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在经营活动中应正确介绍药品的作用用途,按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规范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对非药品的销售不得随意宣传和夸大疗效,同时,零售药店的药品与非药品应严格分柜摆放,以免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