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消保委和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在选择装修公司时提防装潢公司老板年关时卷款逃跑,家居装修时注意“五要五不要”。
“五要”
要选择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正规装修公司。
要选择知名度较高、规模较大的装潢公司。
要选择诚信度较高、合同履行能力较强的装潢公司。
要选择采用《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示范合同》的装潢公司。
要时刻与装潢公司保持联系,支付装潢款时不要无故提前支付。
“五不要”
不要轻信装潢广告。用户最好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
不要迷信低价装潢。有的企业以免管理费、材料费市场最低价,人工费打折等低价为诱饵,一旦成交,采取粗制滥造、中途加价等手法坑害用户。
不要轻信“君子协定”。一旦出现纠纷,会因缺乏书面证据而无法解决。
不要找马路游击队
关键词:装修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