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孕5周了,分泌物较多,今天去海妇,医生叫作了b超,结果啥也没看出来,医生说2天后再去检查,请问这样做是否合适?谢谢
B超对刚5周的胎儿有影响吗?-- 百度知道 > 医疗/疾病 > 妇产科
解决时间:2006-11-4 08:26
最佳答案
超声波是一种间断性的脉冲发射,平均功率为30—40毫瓦/平方厘米以下。它并不会像X线那样具有辐射及生物效应,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至于造成对孕妇或胎儿的危害。国外学者曾对720名12周以上的孕妇进行超声波检查5—15分钟,也未发现任何母体及胎儿操作损伤。
但近年也有医学工作者提出不一样的观点,如1994年加拿大卡尔里大学的坎普贝尔医师对一些语言发育障碍的儿童进行研究,认为儿童的语言发育迟钝,与产前的B超诊断有关。1997年,德国遗传学家研究认为,超声之所以会对发育中的胎儿细胞有一定危害,加热是促使细胞受损的一个原因。即使这种观点成立,一般也只是对3个月内的胎儿有所影响,因为孕早期胎儿较为娇嫩,易受外界理化因素影响。
为慎重起见,3个月以内如没有必要,可不做超声检查。
目前超声波主要用作孕后期的检查,其中大多是为产前诊断而进行的,一般用作辨别胎儿是否正常,羊水是否过多,有否葡萄胎,确定胎位是否正常,胎盘在什么位置,区别单胎还是双胎,鉴定死胎还是活胎等等。用超声波作孕妇检查,时间大多很短,只有几分钟,对子宫中孕后期的胎儿一般不会产生影响。从优生的角度上来看,孕期进行超声波检查是很有必要的。
超声波是一种震动波。人耳能听到的声波频率在16-20000赫兹之间;若声波频率在2万赫兹以上,人耳就听不到了,称之为超声波。目前使用的超声波检查仪的原理基于人体内各器官、组织的密度不同,超声波进入人体后能产生不同的反射、折射、吸收、衰减,通过反射波在B型超声(简称B超)仪器上可显示人体内部器官影像,因此B超检查是一种物理检查方法。国内外各种B超仪器用于诊断的超声剂量对胎儿和孕妇尚未发现有不良的影响。由于它安全、简便、无创,所以可以多次反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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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该做几次B超检查
孕期做B超检查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做B超对胎儿有没有影响?孕期能做几次B超呢?国外已经有资料证明B超对胎儿有损害。北京一位专家选择怀孕7~8周并准备做人流的妇女,按其做B超检查时间长短分为1分钟、3分钟、10分钟3个组进行对照观察。结果发现,做B超检查之前,这些孕妇体内的胚胎发育都很好;而做了B超检查以后,除1分钟的5例无变化外,其余的胚胎的绒毛发生了变形,表现细胞排列紊乱,细胞内出现泡状结构,进一步的发展还可使胎儿畸形或发生流产。很明显,B超对胚胎照射的时间越长造成的不良影响就越大。所以,孕期做B超不要超过3次。
这三次分别是:
怀孕早期,除了妇科的常规检查之外,应通过B超确定宫内的妊娠是否正常。例如宫腔内探查不到任何妊娠征象,而在子宫腔外探到异常的回声,结合其他的临床表现就可以诊断子宫外孕。所以一般提倡于怀孕早期通过做B超明确是否是宫内正常妊娠或双胎、葡萄胎等。
怀孕中期,大约在闭经16周左右需要再做一次B超,以确定胎儿有无畸形和生长发育是否正常。因为如果这时发现胎儿不正常,在闭经20周以内中止妊娠,是比较适宜的。
怀孕晚期,即闭经36周以后,做B超可以明确羊水多少以及胎盘的功能。羊水过多或过少,以及胎盘钙化或功能不良,都不应再继续妊娠。必要时需进行剖腹产。
可见,在整个怀孕期间,早、中、晚期各进行一次B超检查是必要的。然而有些人对做B超的目的不明确,为了弄清楚孩子的性别,不惜到多家医院反复进行B超检查。这对母婴均不利。
怀孕初期照B超有无影响?
假如3月6日是排卵期,这一次受孕了,但是还不知道,到3月9日去做B超(腹部),会不会受影响?
回答: 孕期“B超”查查
贵阳市华烽医院主治医师 张少武
B超是产前检查的一个项目,孕妈咪怀孕5周就可以开始做B超检查了,此时通过B超,可以观察妊娠部位是否正常(排除宫外孕),胚胎是否存活。
在怀孕的第13周之后,B超可以清晰地显示出胎儿的头颅、躯干、心、肺、肝、脾、胃、肾、膀胱等器官和四肢骨骼的情况,通过测量所得的数据,估计胎儿发育情况,还能确定有胎位及胎盘位置,评价胎盘功能,选择分娩方式。
特别提醒,如果不是不想要孩子或者其他特殊的原因,一般妊娠3个月之内是不可以做B超的。
异位妊娠:B超可帮忙释疑
如果遇到怀孕早期阴道流血,B超可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
如果再怀孕中后期发生阴道流血,可以确定自己前置胎盘及前置的类型,或者是否存在胎盘早剥的现象。
对于子宫异常增大的孕妇,可以确定羊水过多还是多胎妊娠,还能观察胎儿有无畸形。
若怀疑有染色体异常的遗传病胎儿,可在B超中抽取少量绒毛组织,宫内脐血或羊水,再进一步作遗传学检查。这项工作有优生价值。
B超还能观察性别。但要注意的是,不应有性别偏爱而造成人类性别比例失调。
整个孕期需做几次B超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并非是绝对的,需视孕妇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讲,至少得做三次B超。
1、第一次检查时间是在孕18-20周,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并可测量胎儿头围等。因为这一阶段胎儿B超多项指标误差较小,便于核对孕龄。
2、第二次检查时间安排在孕28-30周。此时做B超目的是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是否有体表畸形,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的了解。
3、最后一次是在孕37-40周,此时做B超检查的目的是确定胎位、胎儿大小、胎盘成熟程度,有无脐带缠颈等,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
红灯:B超检查多多益善
有些孕妇说,既然B超很安全,对母婴无不良影响,那么多做几次检查又何妨?其实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产科医师也主张孕妇不要过多做B超。澳大利亚有位名叫劳伦斯的产科教授指出:利用B超对孕妇作定期检查,不利于胎儿的健生长。他将在怀孕期间做过五次以上B超检查的孕妇与已经做过三次B超检查的孕妇作了比较后发现,前者对胎儿生长发育的不利影响是后者的两倍。过多B超检查对胎儿不利的原因,是因为超声波可造成大脑一时性的抑制,同时还能抑制女胎的卵巢发育。劳伦斯教授调查了2800名孕妇后证实,多次B超检查并不影响孕妇的健康,但是,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胎儿,生长发育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
B超检查时间不宜过早
一般认为,怀孕18周以内的孕妇最好不做B超,尤其是在怀孕早期(特殊情况例外,例如对怀孕早期阴道见红者,需作B超检查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等)。因为孕2个月内若过多做B超,可使胚胎细胞分裂与人脑成形受到影响。孕4个月时,骨骼开始发育;5个月时,胎心发育还不完善;6个月时,所有脏器发育均不完善。过多做B超,会抑制胎儿生长发育,发生畸胎或死胎。当时若是怀疑有畸胎者,则属例外。
B超检查时间,一般是在孕5-6个月以后,因为超声波对胎龄越大的胎儿影响越小。对孕妇来讲,整个孕期需要作几次B超,则需听从医生意见就可以了,不必有过多的顾虑。
不能去,最少也要两个月
如果阴道无流血就无必要再去照B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