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指称女子十二乐坊有假奏行为的中央音乐学院副教授章红艳在提起上诉后,终审获得市一中院的支持,一中院判决章红艳并未侵权。不过,报道女子十二乐坊假奏的某媒体则被判侵权。
2004年8月16日,某媒体刊登了题为《“女子十二乐坊”演出涉嫌作假?》一文。在二审中,章红艳表示某媒体所刊登的并非其原话,其没有说过“女子十二乐坊同时在不同的地点演出”,关于假奏问题,其原话是“她们在有的现场演出中存在假奏现象”。某媒体不能提供当时的采访录音或笔录等直接证据,只是提供了其他媒体的类似新闻报道作为证据,而章红艳对此不予认可。一中院认为,由于某媒体不能证明其报道来自于章红艳,因此章红艳不负责任。
一中院认为,某媒体同样不能证明报道中的“她们在现场演出时,所发出的乐器演奏声并非源自于她们的亲手演奏”以及“女子十二乐坊可以同时在不同的地点演出”这两个关键问题,因此构成侵权。(记者杨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