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深圳7家化妆品公司在未取得有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化妆品生产,为保护消费者健康,药监局对此7家公司生产的化妆品进行全面通缉。
药监局负责人表示,“深圳市星孜化妆品公司”等7家企业在未取得有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化妆品生产属于“非法”。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深圳药监局要求各化妆品经营单位和消费者立即停止销售、购买、使用相关产品。
市民如发现附件中所列企业生产的化妆品,请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举报电话:特区(福田、罗湖、南山、盐田)83190161,宝安27756177,龙岗28920733。
序号
企业名称
标识的生产地址
标识的卫生许可证号
(无效、过期、冒用)
1
深圳市星孜
化妆品公司
深圳市百合工业区15栋18号
(1998)卫妆准字29-XK-1286号
或 卫妆准字29-XK-1246
2
深圳雪姿宝
化妆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6区银鹏工业一区2栋2楼
(2000)卫妆准字29-XK-1972号
3
深圳美宝保健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农科中心东轩工业区D座
(2000)卫妆准字15-XK-0018号
4
深圳悦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福田区悦美大厦
卫妆准字29-XK-1336号
5
深圳晨格化妆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洲工业区18号C栋
(2003)卫妆准字29-XK-0839
6
中国(深圳)柔盈化妆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工业区529号B栋
(98)卫妆准字29-XK-1436
7
深圳纤丽化妆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工业区C栋
(98)卫妆准字29-XK-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