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技部有关节能减排文件精神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解决节能减排科技问题,为实现全省节能减排目标提供科技支撑,山东省科技厅日前制定印发了《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节能减排科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节能降耗、治污减排、保护环境等科技工作提出了要求。
《意见》指出,各有关单位、广大科技工作者一定要认真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全省产学研合作创新暨科技奖励大会精神,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减排科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构建节约型社会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科技支撑体系,为解决能源资源消耗大、资源依赖型产业结构偏重、服务业比重较低、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做出更大贡献。
《意见》要求,节能减排科技工作要瞄准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抓龙头、抓示范、抓突破(简称“三抓四重点”),为完成到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提供科技支撑。要在节能减排重点领域狠抓技术突破。争取更多资金与政策,继续组织实施“资源节约型社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工程”,在节约电能、节约水资源、节约矿产资源、节约原材料、节约土地、循环生产六大领域实现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简称“五节一循环”)的突破,大力推动节能降耗科技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十大科技示范工程”,改革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力争突破40项“三废”污染减排共性技术、关键技术与产品,大力推动污染减排科技工作。要在节能减排重点行业狠抓龙头企业带动。要在节能减排重点区域狠抓技术示范与推广。继续组织实施节约型城市建设科技示范工程、节约型区域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和节约型企业技术示范工程,力争在重点城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抓出一批节能减排科技典型。
要加快发展低能耗、低(零)排放、非资源依赖型的科技产业。一是调整科技计划项目扶持重点。今后,要及时发布各类科技计划指南,特别是节能减排相关专项指南,发挥科技计划导向作用。各类科技计划不再支持对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不利的研究开发项目。二是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围绕省政府确立的15个高新技术产业群,加快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一批以高技术为支撑的产业链。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促进传统产业高新化;大力培育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继续深化高新区“二次创业”;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力度;加快各类创新平台建设。三是加快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利用市场机制,逐步建立以信息技术产业、节能服务产业、环保产业等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体系。以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为核心,建立完善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服务体系。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大力推进以农业信息化、节本农业、循环经济、提升乡村生活质量等为主体的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 四是大力推动清洁发展机制(CDM)工作。组织实施山东省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行动,培育清洁生产企业,实现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的有效减排或零排放。加快建设山东省清洁发展机制技术服务中心,培育专家团队,为山东省清洁生产企业提供专业化的碳贸易服务。
要扎实推进全民节约科技活动。加强节能减排科普宣传工作,科普活动周要重点安排节能减排科普活动,会同宣传部门、媒体等有关单位倡导“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周边做起”,让百姓感觉到节能减排与生活息息相关,养成自觉节约的良好习惯,力争更多的人加入每人每天节能减排活动。
《意见》还就加强对节能减排科技工作的领导以及建立节能减排科技工作奖惩制度作出了规定。
(山东省科技厅)
来源:科技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