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张杰和上腾的经纪权纠纷案在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进行了预审,双方进行了交换证据以及对证据进行答辩质疑。张杰的律师提出,上腾并不具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所以张杰和上腾之间签订的是无效合同,基于这一点,上腾提出的所有诉讼请求都无效。
张杰(资料图)
昨日(28日),张杰和上腾的经纪权纠纷案在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进行了预审,双方进行了交换证据以及对证据进行答辩质疑。在此过程中,张杰的律师提出,上腾并不具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所以张杰和上腾之间签订的是无效合同,基于这一点,上腾提出的所有诉讼请求都无效。据悉,法院将在一个月内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昨天下午的预审,有数十名张杰的粉丝也参加了旁听。张杰的律师杜律师提出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上腾公司没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记者进入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的官方网站,在许可证发布查询以及经纪机构介绍中,确实没有查到上腾的存在。杜律师告诉记者:“这就证明他们确实没有办理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而你输入‘上海天娱传媒有限公司’,就可以查询到。我们联系过文广局的负责人,对方表示,这些信息都是公开的,网站上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当记者问及上腾是否承认自己没有演出许可证时,杜律师表示:“对方表示,上腾只是培训、包装艺人的,和其他经纪公司不一样,不需要演出许可证。我认为他们是从事实上承认了这一点。”
杜律师告诉记者,如果上腾没有这张许可证,那么就没有资格为张杰安排商业演出等所有营业性活动,而上腾和张杰之间签的合同就是无效合同:“此前曾有过类似的案例,唱《丁香花》的唐磊起诉他的经纪公司普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提出对方不具备许可证的证据,达到和普新纪元解约的目的。最后,法院判唐磊和普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合约无效。”杜律师表示,如果参照唐磊案的结果,上腾和张杰之间的经纪合同也是不成立的,对方的所有诉讼请求都是以双方的经纪合同为前提的,所以也就不成立。杜律师表示,他已将唐磊案的审理情况留给法院作为参考。记者向杜律师提出,唐磊签订的是“演出经纪合约”,而张杰签订的是“演艺经纪合约”,两者并不完全一样,杜律师回答说:“没有太大区别,关键是看合约的内容。”
在预审过程中,上腾还向张杰提出60万元人民币的索赔,并列出了索赔的明细单,其中包括节目制作费用的20%,同时,杜律师出示了在工商局查到的张杰唱片在2005年销售50多万张的证据,而上腾方面提供的数据只有30多万,并以此声称“亏损”。杜律师还表示,上腾在60万元的索赔理由中,还称张杰唱片制作成本高达100万元,但是根据他从工商局查到的数据,这个成本还不到70万元。
与此同时,记者昨日多次拨打上腾总经理陈耀川电话,对方一直关机。
[链接]唐磊诉普新纪元文化传播公司案
唐磊于2005年3月22日向普新纪元提出解约,此后又起诉该公司,要求法院确认唐磊与普新纪元签订的《演出经纪合约》自2005年3月22日起被解除。普新纪元提出反诉,要求唐磊继续履行《演出经纪合约》并且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后判决认定:本案中,普新纪元公司始终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故其与唐磊签订的《演出经纪合约》以及《补充协议》,因违反行政法规禁止性经营的规定,应属无效。因无效合约始终没有法律约束力,故唐磊要求确认《演出经纪合约》已经解除的诉讼主张、普新纪元要求唐磊继续履行《演出经纪合约》和《补充协议》以及要求唐磊立即停止私自演出的反诉主张,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