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大力增强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能力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卫敏丽、丁冰)记者从国家减灾委办公室获悉,“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推进基层减灾工作,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建设100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指出,我国将实施社区减灾能力建设示范工程,建立城乡社区减灾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减灾救灾演练,加强社区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社区灾害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并在台风、风暴潮、洪涝、地震、滑坡、泥石流和沙尘暴等灾害高风险区和大中城市,建设社区避难场所示范工程。
2006年3月,由国家减灾委、国务院应急办、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历时8个月的“社区减灾平安行”应急减灾知识电视大赛暨书面知识竞赛活动。
“活动的层层组织和开展,使应急减灾知识深入千家万户,使老百姓了解了更多减灾常识,一旦遇有灾害发生,不会慌乱无章,不会因无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国将不断完善城乡社区的减灾基础设施,全面开展城乡民居减灾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准备工作,建立应急状态下社区困难群体的保护机制,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的能力。
我国拟建立亚洲巨灾研究中心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卫敏丽、丁冰)“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启动亚洲区域巨灾研究中心建设工程,以加强巨灾综合应对能力,并探索建立亚洲区域应对巨灾的合作机制。这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中明确规定的内容。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按照“小核心、大网络”的基本框架,建立亚洲区域巨灾研究中心。开展巨灾防御和应急响应仿真实验、巨灾风险管理模拟实验、重大自然变异模拟实验,建设巨灾应对仿真实验室;开展亚洲区域巨灾信息交流,收集研究亚洲区域巨灾基础数据和案例,建立亚洲区域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和网站;开展亚洲区域巨灾机理研究、减灾政策研究和减灾合作机制研究,制定应对巨灾的战略和政策。
同时,还将研究应对巨灾风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制定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城市群和其他重点城市,以及灾害高风险区域的巨灾应对方案,开展应对巨灾的演练。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和再保险体系。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
加强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是“十一五”期间国家综合减灾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规划》指出,要加强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规划》明确,我国将加强中央和地方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减灾救灾装备建设,民政减灾救灾工作队伍和军队、武警、公安消防部队等骨干救援队伍及专业救援队伍建设。
此外,还要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研究制订减灾志愿服务的指导意见,全面提高减灾志愿者的减灾知识和技能,促进减灾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和壮大。
我国将在全国建立100个减灾宣传教育基地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卫敏丽、丁冰)“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宣传灾害预防避险的实用技能,并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在全国建立100个减灾宣传教育基地。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指出,我国将实施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程,开发减灾宣传教育产品,编制系列减灾科普读物、挂图和音像制品,编制减灾宣传案例教材。建设减灾宣传和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在公共场所设置减灾知识宣传栏,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减灾知识宣传栏目,制作减灾公益广告,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灾害预防避险的实用技能。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非常重视减灾知识宣传,并利用电视大赛、书面知识竞赛、摄影作品征集巡展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活动,使减灾知识进入千家万户。
为提高学校预防和应对突发灾害的减灾能力,全面增强师生的减灾观念,切实提高师生的避灾自救能力,国家减灾委、教育部、民政部还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减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致力于建立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学校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合作机制。
这位负责人表示,减灾知识普及还应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此外,还要支持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开展防灾避险知识宣传。
近15年来我国因自然灾害造成年均直接经济损失近2000亿元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卫敏丽、丁冰)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指出,近15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约3亿人次受灾,倒塌房屋约300万间,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约80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近2000亿元。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的加剧,我国自然灾害发生的频度、强度和造成的损失显著增加。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自然灾害已经日益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因素。
《规划》预测,全球气候变暖将全方位和多层次影响我国灾害风险分布和发生规律:强台风将更加活跃,暴雨洪涝灾害增多,发生流域性大洪水的可能性加大;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将会增多;北方地区出现极端低温、特大雪灾的可能性加大;降雨季节性分配将更不均衡,北方持续性干旱程度加重、南方出现高温热浪和重大旱灾的可能性加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几率增加;北方地区沙漠化趋势可能加剧;农林病虫害危害范围可能扩大;风暴潮、赤潮等海洋灾害发生可能性加大。
据介绍,作为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洪涝、干旱、台风、风雹、雷电、高温热浪、沙尘暴、地震、地质灾害、风暴潮、赤潮、森林草原火灾和植物森林病虫害等灾害在我国经常发生。我国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和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
我国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减灾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卫敏丽、丁冰)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指出,目前我国减灾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减灾的机制还不够完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目前,我国民间组织发展迅速,部分民间组织把开展减灾救灾作为其工作方向之一。在历次重大灾害发生后,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等民间组织都积极参与了减灾救灾工作,对各级政府部门的减灾救灾工作起到了补充作用。
“但是,目前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减灾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在一些地方,政府与民间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不够畅通,综合协调机制尚不健全。”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减灾综合性法律法规,社会动员的配套措施还不健全,保险的功能作用还未有效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减灾救灾义务和责任的界定不够明确,这些都阻碍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减灾,并充分发挥作用。
这位负责人说,为完善民间组织参与减灾救灾的工作机制,需要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一是要尽快建立国家慈善救助和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包括减灾救灾在内的信息共享;二是建立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减灾救灾工作合作机制,调动社会资源,使民间组织在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制定鼓励民间组织参与减灾救灾的政策措施,并加强宣传,引导民间组织参与减灾救灾工作。
灾害发生24小时内要保证灾民得到基本生活救助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卫敏丽、丁冰)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规划》明确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国减灾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灾害发生24小时之内,保证灾民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救援、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减灾目标的确定,使我国的减灾工作有了量化考核的指标,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目前我国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已基本建立。以国家设立的11个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龙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了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251个地市和1079个县市建立了相应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储备点。
“十一五”期间我国因灾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将控制在1.5%以内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卫敏丽、丁冰)“十一五”期间,自然灾害(未发生巨灾)造成的年均死亡人数比“十五”期间明显下降,造成的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这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目标。
除以上目标外,《规划》还指出,“十一五”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多灾易灾的市(地)、县(市、区)要建立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基本建成国家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国家灾情监测、预警、评估和应急救助指挥体系;灾害发生24小时之内,保证灾民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救援、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灾害损毁民房恢复重建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水平;在多灾易灾的城镇和城乡社区普遍建立避难场所。
此外,我国还将创建100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85%的城乡社区建立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95%以上城乡社区有1名灾害信息员,公众减灾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加强国家综合减灾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将综合减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减灾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减灾标准体系,加大减灾投入力度,加强减灾专业队伍的培育和发展,推进减灾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近年来我国灾害损失占GDP比例明显下降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卫敏丽、丁冰)记者从民政部获悉,近年来,我国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大力加强减灾工程和非工程建设,国家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灾害损失占GDP比例有了明显下降。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指出,目前我国灾害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气象、海洋、水文、地质、地震、农作物病虫害、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等方面的灾害监测预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初步建成。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防汛抗旱、防震抗灾、防台防潮、防沙治沙、生态建设等减灾重点工程设施的投入,建成了长江三峡工程、葛洲坝工程、小浪底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一批防灾减灾骨干工程,重点区域和城市的防灾减灾设防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此外,我国还加强减灾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全面推进减灾科普宣传,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也得到提高。”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
我国将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卫敏丽、丁冰)“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这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的。
《规划》说,“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逐步完善各类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网络系统。在完善现有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海洋和环境等监测站网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监测密度;提高遥感数据获取和应用能力,建设卫星遥感灾害监测系统;构建包括地面监测、海洋海底观测等自然灾害立体监测体系。
同时,还将推进监测预警基础设施的综合运用与集成开发,加强预警预报模型、模式和高新技术运用,完善灾害预警预报决策支持系统。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还将进一步注重加强洪涝、干旱、台风、风雹、沙尘暴、地震、滑坡、泥石流、风暴潮、赤潮等频发易发灾害,以及高温热浪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方式,准确、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