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昨日(29日)确定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并指出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将与央企负责人第二任期的考核挂钩,特别是石油石化等重点行业要力争在2009年末提前完成目标。
李荣融在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提出,到“十一五”(2006-2010年)末,中央企业要确保完成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国资委规定的30家重点型中央企业,各项主要生产经营业务在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指标全部实现历史最好水平,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企业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为实现这样的目标,他要求中央企业负责人的第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要纳入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此外,他也指出,中央企业要尽快将减排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中央企业中分布在石油石化、煤炭、化工、冶金、电力、运输建材等领域的,作为能源生产大户和消费大户,要成为节能减排的表率。
国资委还对重点行业2007年-2009年的节能减排分解目标,石油石化行业2009年主要产品单耗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9.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8.4%;单位增加值新水用量下降24%。钢铁行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吨钢综合能耗下降10%,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3%。(王婷)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