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一些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以科学研究或者援助项目等形式,未经批准与国内有关单位合作或者单独设立气象探测站(点)从事气象探测活动。这些行为违反了《气象法》、《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我国国家安全、环境外交工作带来了压力,也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刘宪华8月31日呼吁,希望国内的各科研机构提高涉外气象探测的守法意识,避免给国家安全带来损失。
刘宪华介绍说,虽然我国法律法规对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目前涉外气象探测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些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打着“业务合作交流”、科学研究等幌子,未经批准在我国非法从事气象探测活动,或利用国内有关单位与气象台站合作所获取的气象资料形成学术报告,违反资料使用规定公开发表;有的境外组织和个人以经济援助等名义,在国内重要的资源区域和重要的军事基地,非法从事收集气象数据、资料以及刺探和窃取气象情报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境外组织和个人借奥运会及相关活动的名义,在奥运场馆的周围及赛区附近非法进行气象探测活动。
刘宪华向媒体通报了一起典型的案例:2007年1月16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气象局接到举报,发现有人擅自设置气象观测点。经查2004年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与美国夏威夷大学东西方中心合作开展“西双版纳南坎河小流域土地利用和气候变化的生物多样性研究项目”。该所在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自2004年起在西双版纳州大勐龙镇勐宋、曼伞等地擅自设置气象观测点,定期观测降雨、气温、土壤湿度等数据。云南省气象局对该案件提出了处理意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非法探测设施,收缴非法获取的气象资料以及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于该事件是否有违反国家安全及国家秘密方面的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认定和查处。
记者 游雪晴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