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间私人藏馆分为自然历史、艺术历史、人文历史和科普历史四类。
自然历史包括:昆虫标本、海洋生物及标本、雨花石、奇石以及翅画,即以自然界的各种物品为主;艺术历史类包括烟标、烟具、火花、微雕、茶具、瓷刻、工艺美术、书画等;人文历史以图书、报刊、资料、民俗等类物品为主;科普历史类包括算具、钟表、钥匙、藏酒等类。这种分类法因其有较大的包融性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这是仅限于私人藏馆而非针对收藏品所做的分类。 如何对藏品进行科学分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因为它对收藏学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文物类,包括历史文物、(古人类、生物)化石、古代建筑物实物资料、字画、碑贴、拓本、雕塑、铭刻、舆服、器具、民间艺术品、文具、文娱用品、戏曲道具品、工艺美术品、革命文物及外国文物等。 凡现代物品虽不属文物,但可并入上述小类者,均归入此类,下述单列者除外。上述所列项目其中均包涵较多内容,如器具中包托金银器、锡铅器、漆器、明器、法器、家具、织物、地毯、钟表、烟壶、扇子等;工艺美术品包括料器、珐琅、紫砂、木雕、牙角、藤竹器、缂丝等,其它亦然。
(二)珠宝、名石和观赏石类,包括珠宝翠钻,各种砚石、印石,以及奇石与观赏石三类,均以自然未经人工雕凿者为主。
(三)钱币类,包括历代古钱币及现代世界各国货币。
(四)邮票类,包括世界各国邮票及与集邮相关的其它收藏品。
(五)文献类,包括书籍、报刊、档案、照片及影剧说明书、海报等各种文字资料。
(六)票券类,包括印花税票、奖券、门券、商品票券、交通票证、月票花等。
(七)商标类,包括火花、烟标、酒标、糖纸等。
(八)徽章类,包括纪念章、奖章、证章及其他各种徽章。
(九)标本类,包括动物标本、植物标本和矿物标本等。
(十)其他类,凡以上九类均未能包括者列如此类。
此种分类法主要依据我国及世界的收藏实际情况而划分。上述各类藏品不仅拥有较多的爱好者,而且多是约定俗成,能得到较多收藏者的认同。当然这种分类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随着收藏情况的发展和变化而不断调节,以期既能反映当代收藏的状况,具有一定稳定性,又能对民间收藏起指导和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