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国十一条”出台的同日,杭州《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杭州“新二十四条”)也宣告面世。
与之前的杭州“老二十四条”相比,杭州“新二十四条”标题中首次出现“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字样;而与“国十一条”相比,杭州“新二十四条”可谓是既在“国十一条”之内,又渗透到“国十一条”之外。
内
推进保障性住房体系
对比:
“国十一条”的第一条是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第二条指出,各地要重点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明确各地块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等控制性指标要求;第九条提出,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第十条提出,中央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
杭州“新二十四条”提出,要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和规模。坚持“租、售、改”三位一体方针和“六房并举”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经济租赁房、危改房和人才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保障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支持。
解读:
杭州“新二十四条”在推进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方面的内容,与杭州“老二十四条”相比并无明显变化,也与“国十一条”一脉相承。
中
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对比:
“国十一条”第五条提出,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第六条指出,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第七条指出,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
杭州“新二十四条”也提出,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管理,严肃查处开发企业违规囤地、捂盘惜售、虚假广告等行为。
但是,相对于“国十一条”,杭州“新二十四条”仍对开发商手下留情。除了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期限和支付比例依据中央明文规定删掉“土地款首付比例10%”的条款外,杭州“新二十四条”基本延续了“老二十四条”在企业征税、抵押登记、银行贷款、房屋物业维修基金、兼并重组、发展使用新材料方面的优惠。
解读:
在潘石屹看来,“国十一条”至少有两条是“针对”开发商,或许是在杀一杀开发商的威风。岂不知“条”外有“条”,杭州“新二十四条”对开发商可谓恩多威少。
外
“合理”引导住房消费
对比:
“国十一条”在第三条指出,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第四条指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
而杭州“新二十四条”最引人注目的内容之一,就是提出在杭州市区首次购买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给予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同时,将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为为80万元,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由杭州公积金中心给予公积金贷款利息30%的补贴。此外,还有多项税收优惠支持房屋租赁市场发展。
解读:
按杭州“新二十四条”的说法,只要满足“首次”、“一套”、“普通住宅”几个条件,不管是新房、次新房还是从他人手上接手的“准新房”,都能享受到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新政还规定,一户家庭中年满18周岁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老百姓购买普通商品房用于自住或者改善居住条件,却埋下了利于炒房的漏洞。
如此看来,政府将补贴给了购房者,实际上却是在刺激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