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民获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超过10亿元

王朝财经·作者佚名  201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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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2月15日电 (记者焦国栋)自去年4月份启动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以来,山东省通过实行“乡级审核、乡级兑付”的快捷补贴方式,调动农民优先选购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的积极性。截至今年1月底,山东省已售出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63.67万辆,兑付补贴10亿多元,有效加快了农村消费升级。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自启动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以来,山东省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量不断走高。去年7-10月份,山东省平均每月销售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7.5万辆;11月和12月每月销量均在10万辆以上。今年1月份,山东省共售出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7.39万辆,销售额达10.93亿元,当月兑付财政补贴1.26亿元。

截至今年1月底,山东省累计销售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63.67万辆,销售额累计达到117.97亿元。山东农民已获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0.82亿元。据悉,山东省今年将推广开展汽车抵押贷款和经销商担保消费贷款等特色金融服务,继续鼓励农民购买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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