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士基征码头操作费 官司缠身

王朝财经·作者佚名  20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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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家集装箱运输董事长称,“坚决与马士基战斗到底”

“坚决与马士基战斗到底!”电话里,深圳市铁力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下称“铁力公司”)董事长周克文情绪激动。

3月6日,他收到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对他状告马士基收取“设备操作管理费”不合理的驳回裁定后,马上又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不为30元钱索赔,只为争个说法。这将对行业产生影响。”周克文告诉《第一财经日报》,2005年起诉至今,其他船公司也在跟进征收这项费用。我国大陆地区集装箱吞吐量已经过亿标准箱,按每箱30元计算,仅“设备操作管理费”就是一笔庞大的数字。

铁力公司于2005年将马士基告上法庭,要求索赔30元。该公司诉称,马士基等船公司利用其在航运市场中的强势地位,对没有直接合同关系的拖车企业强制收取30元“中国大陆地区设备操作管理费”。2006年年底,该案在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开庭审理,全国11家行业协会到场声援。

周克文的这宗官司被称为“中国物流运输行业维权第一案”,并得到了广泛支持。但今年3月份,周克文拿到的却是一审裁定驳回,“不在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内”。

周克文准备继续与马士基打官司的同时,华南货主们也在联合上书。深圳市货主协会肖虹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反对马士基增收THC费用(码头操作费)的情况反映已经送到了交通部。据统计,中国货主每年一直被迫向船公司缴纳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THC,已经成为全球THC“重灾区”。

马士基还刚刚在另一桩“中国口岸维权第一案”中败诉,缘起该公司在厦门征收“铅封费”。2004年,马士基在厦门口岸连续将本该免费提供的每个“铅封”收费从10元、25元一直提升到45元,遭到厦门三协会联合抵制,并最终于2005年取消这项收费。同年,厦门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马士基告上法院,并象征性索赔100元。

2008年12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马士基败诉。

设备操作管理费、码头操作费、铅封费……马士基在中国遭遇的“麻烦”可真不少。抵制方认为,上述费用均应含在运费当中,另行单独收取是不合理的。

周克文告诉本报,马士基收取的“中国大陆地区设备操作管理费”,正是其取消“铅封费”后改头换面收取的另一项费用,在深圳、厦门和上海等在中国沿海地区都有收取,只不过名头不同。

昨天,马士基北亚区公关经理姜晓峰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电话采访时表示,“上述三项收费不能一概而论。”他表示,“设备操作管理费”是遵循了业内惯例,并考虑了当地市场的具体状况而做出的,关于铁力公司诉讼,马士基会“尊重法律裁决”。而对于增收THC费用,马士基的加价并不是所有航运公司中最高的,一切“依法做事、依航运惯例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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