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近期,市工商局主要围绕本市销售的60个批次营养食品的明示功效成份进行了质量监测,昨天公布的结果显示,合格率为85%。其中审批文号为健字号的保健食品49个批次,合格率为89.7%;卫生许可证号为食字号的营养食品11个批次,合格率为63.6%。
这次监测发现,有9个批次功效成分的实际含有量与产品的明示值不符。由上海禾健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销、上海互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蓓多立”500mg/粒*120粒/瓶大蒜精软胶囊(生产日期为2008.11.16),明示大蒜精≥3%,实测﹤O.2。
上海雷允上集惠浦东机场药店经销、北京绿健园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 生 产 的 “ 绿 健 园 ”1800mg*60片/件多维元素片(生产日期为2008.8.2),维生素B2、牛磺酸、铁、钾、锌、L-赖氨酸等多项明示指标均与实测值不符。
标签不规范也是这次监测发现的问题之一。如上海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瑞虹店经销的标注为厦门市养真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喜之源实业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威尔·邦氨”300ml/瓶基酸多维口服液,未标示保健功能和标明商品的食用方法中的食用对象。
在监测中还发现,上海维韩保健品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内3家经销企业经销的3个批次的商品,经标称生产企业确认,为非本企业所生产产品,涉嫌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