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门窃密码偷走卡中钱 储户被判担责二成

王朝财经·作者佚名  200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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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天法宣) 自助银行大多装有自动门,需储户刷卡进入。可偏偏有一个银行的自助门竟要求储户输密码才能进入,大意的储户按要求输入密码,后来发现自己的存款竟然被盗取了1万多元。

天河区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法院判定银行要担责八成,但储户疏忽大意输入密码,要自己担责两成。

自动门刷卡竟要输密码

陈某称,2007年1月11日晚上8点左右,他来到天河区一家自助银行,按提示在刷卡器上刷卡欲进入自助银行取款,但门没有打开。刷卡时刷卡器有声音提示“必须输入密码”,但陈某输入密码后自助银行的门仍没有打开,之后便自行离去。同月15日,陈某发现自己的该账户于11日、12日被分6笔次通过各银行的ATM机取走了14500元。16日,陈某向公安部门报警。

后经调查,就在2007年1月11日晚,银行曾发现在其经营场所附设的自助银行的自动门刷卡器处被安装了非法设备,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并拆除了该设备。

银行称警方未认定存款被盗取

陈某认为,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应为客户提供安全的取款环境及设备,故起诉请求法院判令银行支付其被盗的14500元及利息。

银行则认为,目前警方尚未作出认定存款就是被盗取的,另外,陈某经常使用自助银行,但没有防范意识而导致该后果,在非法设备刷卡之后也没有立即报失银行卡及更改密码。他是理财金卡用户,在客户申请书及理财金账户的章程中均说明,使用密码操作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客户自行承担,故由于陈某未能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导致有关银行卡的信息泄露给他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自己承担。

银行被判担责八成

法院审理认为:银行提供自助银行交易工具,则其对自助银行相应的设施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银行确认其自助银行相应的设施被加装了非法设备,说明其没有尽到保障储户交易安全的义务,是造成陈某存款被冒领的主要原因,故其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陈某在自助银行自动门刷卡器刷卡的目的是进入自助银行,不是在刷卡器上办理具体的储蓄业务,故陈某未能履行妥善保管密码和谨慎使用的注意义务,其对存款被冒领亦应承担次要责任。据此,法院酌情认定原告应承担20%的民事责任,被告应承担80%的民事责任,依法判决银行赔付11600元及利息。

判后,银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广州中院日前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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