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冻资黄光裕16.55亿港元“垫付”国美损失
香港法院冻结黄光裕资产的原因浮出水面。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8月7日公告,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前主席黄光裕及其妻杜鹃策划了国美电器在2008年1月及2月间出资22亿港元进行的股份回购行动,从而让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由黄光裕持有的国美电器股份,使黄得以将售股所得款项偿还一笔24亿港元的私人贷款。
国美账面损失20亿港元
香港证监会表示,黄光裕及杜鹃此举涉及证券欺诈,香港高等法院已经发出临时强制令,冻结黄光裕、杜鹃及两家公司的相关资产,涉及金额达16.55亿港元。香港证监会表示,这是该会有史以来向法院申请冻结资产金额最高的一次。
事实上,国美电器2008年财报显示,这次公司回购给国美带来的账面损失高达20亿港元。如果连带投资*ST三联(*ST三联 600898)所造成的损失,国美去年在股权投资上的损失接近25亿港元。国美2008年1月及2月曾两次回购公司股票,当时购买股票价格在4.5港元左右,回购成本约为22亿港元,但由于国美电器去年股价下跌迅猛,令国美电器目前的账面损失达20亿港元。同时国美去年花费巨资投资的三联商社市场价值也出现大跌,国美计入损失4.5亿港元,两者相加国美去年的股权投资损失近25亿港元。
香港证监会同样指出,上述股份回购行动对国美电器的财政状况造成负面影响,不符合国美电器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香港证监会称,这宗股份回购让黄光裕在出售股份时,却对国美电器股价起稳定作用,使黄在售股交易中获取更多利润。目前已将这一市场行为定性为“涉及欺诈或欺骗的证券交易”,估计该行动令国美电器及其股东损失约16亿港元。
责令恢复到交易前状况
8月4日,香港证监会以“涉及在证券、期货合约或杠杆式外汇交易方面使用欺诈或欺骗手段等的罪行”为由,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申请,要求法院颁布禁止令,香港高等法院于8月5日批准了香港证监会提出的对黄光裕16.55亿港元资产冻结申请,并安排于9月8日就该事举行聆讯。8月6日这一消息被外界所知,但当时香港证监会尚未公布黄光裕资产被冻结的具体原因。
此前,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羁押。中国证监会此前曾正式向媒体披露,黄光裕因涉嫌三联商社、中关村(000931)股票异常交易案被稽查。此番香港法院冻结资产,显示黄光裕在香港股市同样存在违规行为。
香港证监会表示,目前正在寻求法院发出命令,责令交易各方恢复到他们进行交易之前的状况,或者是黄光裕、杜鹃及两人拥有和控制的两家公司向国美电器支付损害赔偿。同时表示,资产冻结的强制令可防止资产在等候证监会完成调查期间遭人耗散,同时,如果法院责令黄、杜及两家公司恢复交易前状况或作出赔偿,强制令也可以确保有足够资产应付。香港证监会将进一步追查这些资产的下落。
上周五,受大股东黄光裕资产被冻结的消息影响,国美收报2.37港元,比前一交易日大跌7.78%。国美电器当日公告称,尚无任何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就黄光裕16.55亿港元个人资产被香港法院下禁令冻结与国美电器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