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0日电 清华大学环境系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近日撰文分析了近期各地水价突发性调价的原因。傅涛向本网提供的这篇文章中指出,各地水价突发性调价既有供水成本确实在增加等合理因素,亦有供水公司人员臃肿、效率低下等不尽合理的因素。
傅涛在文章中写到,1998年以后,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推动下,中国城市水价形成快速增长的趋势。这个办法确定了基本的定价原则,包括利润加成本的制度,保本微利的原则,以及关于资源型价格调整的思想。目前的调价依据依然是它,现在这个办法已经进入国家修订的轨道了。在这个办法的基本原则指导下,10多年来,城市水价一直发生着比较大的变化。
中国36个核心城市,10年来供水价格每年增长5%以上,污水处理费平均增长在15%左右。水价调整一直在进行中,那么为什么最近会出现更为明显的趋势呢?这和我们现在的形势发生变化有关系。文章指出,有五个原因促成了最近突发性的调价:
一是供水成本确实在增加。
供水成本增加的原因有环境代价。因为供水不仅仅是工业原料,它也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因此,国家2007年发布了新的国标,把原来水质标准由35项提高到106项,基本和国际接轨,2012年要强制执行。但是,要达到标准要求、解决上述问题光靠20年来建的陈旧设施实际上很难达到,如果不增加成本意味着老百姓的健康很难保障。
二是污水处理的要求增加。
污水处理在国际上的基本通行标准是叫做“污染者担负”,中国译成了“谁污染谁治理”,实际上就是谁产生了污染谁就是责任主体。城市污水的污染是谁产生的?不光是工业企业。任何居民使用自来水的时候排出去的都是污水,由使用的人来承担处理费也是国际公认的,一般情况下这都是居民担负的。
三是污泥处理。
污水处理费收费不足,污泥处理费则是原来水价的空缺,事实上,老百姓付的水价应该由供水和污水共同组成的。
四是中国资源型产品价格的提高。
国家发改委多次提出要推进资源型产品价格的改革,和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等一样,水也是其中之一。原来,人们认为水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要付也是几分钱的费用,但是到今天水已经成为战略性资源了,水资源费在逐步提高。水资源费的提高不增加供水和基本的原料成本,这部分成本是国家通过税收和费两种形式,目前国家采取的是“费”的形式,基本上以地方政府收入为主。
五是效率因素。
供水行业是国有公司里改革最晚的几个行业之一,有一种效应称之为“锅底效应”,政府很多服务责任以不同形式进入供水企业,供水承接了很多非企业性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供水公司不同程度的人员臃肿,效率低下。同时,成本约束机制不健全进一步加剧了成本的倒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