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站长平台对于站点属性(LOGO)审核原则

王朝学院·作者佚名  201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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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百度站长平台后台的站点属性设置开通上传网站LOGO功能以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每天都上满了发条对LOGO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审核的站点不仅在百度搜索结果页中显示相关图片,还增加了网站在右侧相关搜索中出现的机会。但是我们发现,没有通过审核的站点非常多,大部分是因为不熟悉规则而被拒绝通过。以下为从该项目产品人员处,了解到了工作人员的审核原则。

在说明审核原则之前,我们要先强调一下上传图片尺寸,应该分别为121*75、75*75——请站点务必遵守此规则,在实际审核工作中,我们发现很多站点不按尺寸提交,这将直接影响站点的申请进度。

*如上图所示,站点设计LOGO时可将主体图案放在中间位置、上下留白,但图片大小一定要控制在121*75(小LOGO是75*75)

审核员在审核时将从以下维度进行判断,如果您提交的LOGO命中以下条例,则无法展示在线上,需要您修改后重新提交:

1,LOGO有广告嫌疑

2,LOGO有诱导用户点击嫌疑,包括语言诱导、大面积深底色等

*该LOGO尺寸非121*75,重要的是该站点非金山打字通官方网站

3,LOGO与网站内容无关或文字提取不当

*该网站主要内容为网站监控工具,与词库完全无关

*网站名称应为“金投银行”

4,非网站LOGO,或LOGO图片包含领域广泛,无法代表单个网站

5,LOGO不够美观,如设计粗糙,清晰度不够,有多余的边框和底色网等

以上便是工作人员审核时遵循的原则,但如果LOGO属于已经获得工商注册商标,只要出示相关证据,即使与我们的原则稍有冲突也有可能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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