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一种出厂价15.5元的药品,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最后价格涨到了213元售卖到患者手中,利润达1300%。记者调查发现,在这个环节中,开药医生获利最多。湖南省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医院湘雅二医院药品采购负责人、主管药师周虹告诉记者,价格213元,是由国家定的。该院所有药品价格,均经过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批的,且按规定招标采购。按我国医疗价格政策规定,医院购进每一种药可以在进价上加价15%卖给患者。记者查询了湖南省2010年度集中采购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格,发现芦笋片的指导价是136元。湘雅二医院实际上的加价率达56%,远超国家规定的15%。(《新京报》5月17日)
利润达到1300%,暴利!绝对是暴利!
药价“翻筋斗云”,缘于市场监管混乱。出厂价仅15.5元的药品,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最后价格涨到了213元售卖到患者手中,这种怪相凸显了当前医药市场监管之混乱。医药市场有如此巨大的利润差价,可以说,完全是有关部门监管缺失或者监管不到位造成的。结果造成了“医药市场有病,患者前来埋单”的乱局。
按照我们一般理解,产品从制造厂家到消费者的手里,一般经过出厂-批发-零售这三个环节就可以了,而药品就不同了,不是由批发商从厂家那里购出,而是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诸多环节,最重要的是,这些环节,并不是按照正常加价,而都是要拿“回扣”的,药品有价,但“回扣”无价,最后导致药品卖出了“天价”。
可以说,药品销售环节繁多,价格混乱是导致我国药品市场价格高昂、患者负担加重的症结所在。经过层层加价后,药品的价格就连着“翻筋斗云”,出厂价15.5元的药品卖到213元也就不奇怪。这也恰恰见证了我国医药市场监管之混乱。可以说,正是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才导致了医药市场的混乱,才加剧了患者的负担,政府及其部门对此应该进行深刻反思。
为什么在销售环节上,药品不能像其它商品一样化繁为简呢?按照每个环节加价15%的规定,从药厂到医药公司到医药代表到医生再到医院,药品已经加价60%,如果算上每个环节拿回扣的钱,药品的价格可想而知了。而我们的药品一直就是以这种模式来销售的,致使患者多年来一直被高药价压得踹不过起来。
说药品市场监管混乱,是有关部门对于药品价格并不是了如指掌,而是像“盲人摸象”。比如,湖南省2010年度集中采购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格中,这种出厂价15.5元的芦笋片,其指导价就被定为136元,不知道这个“指导价”是由哪个部门指导的,又是根据什么“指导”出这个价格的?显然,这个指导价不是根据厂家出厂价制定的,至于是根据什么“指导”的,只有“指导部门”自己心里清楚。仅听医药公司或医药代表或医院的一面之词,就制定出了“指导价”,这样的部门,还能有多少责任心?这样的部门,还能指望他们想着为民办事吗?
近年来,由于医疗费用昂贵,药品价格高昂,导致患者看不起病,吃不起药,有关部门也一直在嚷嚷着要医改,有的建议改变医院体制,有的建议降低医疗费用“以药养医”,结果改来改去,患者的费用一点没有减轻,相反还比以前更重了!“以药养医”这个办法“确实不错”,出厂价15.5元的药品卖上213元,当然可以达到“以药养医”的目的!只是,如此“以药养医”肥了医院和医生,却苦了老百姓!可以说,将药品价格维持在一个公平合理的价位,就是医改最大的成功之处!所以,医改的关键,除了对医院进行必要的体制改革以外,还应对有关监管部门进行体制改革,让有关部门负起监管的责任,加大对药品市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