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暴利药”事件背后浮现“红顶”公司
医院大呼“冤枉”要求曝光整个利益链条
“我们希望媒体好好剖析一下此事,干脆把整个利益链条全部揭开,看药品的暴利到底被谁拿走了!”
“在我们看来,振湘公司就是代表政府部门在帮我们采购药品,至于这家公司到底有何背景,我们也不清楚。”
——湘雅二医院新闻发言人称
一种出厂价15.5元的药品,经过诸多环节卖到患者手中时,价格涨到了213元,利润达1300%。湖南省湘雅二医院“暴利药”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今天上午,湘雅二医院有关人员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了该院医药采购的一些环节,并称医院在此事件中也是“受害者”。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发现,此事背后“水很深”,并非药价虚高如此简单。
药品利润高达1300%
家住长沙市的韩女士半年前因为患了卵巢癌,在湘雅二医院做了化疗。化疗后,医生建议她服用一种癌症辅助治疗药芦笋片。这种芦笋片由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湘雅二医院每瓶开价213元。韩女士经打听发现,其实这种芦笋片每瓶只需30元。
此事被曝光后,湘雅二医院药品采购负责人、主管药师周虹向媒体透露,价格213元是由国家定的。该院所有药品价格均经过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批,且是按规定招标采购的。据周虹介绍,芦笋片招标价每瓶185.22元,“我们顺加是15个点嘛,213元”。
《法制日报》记者从医药公司获取的销售清单显示,芦笋片从医药公司卖到医院,价钱从三四十元涨到了136元。而芦笋片入库价格清单显示,从生产厂家购进一瓶芦笋片,价格仅需15.5元。也就是说,医院售价是批发价的7倍,是出厂价的14倍。
药品利润竟然达到了1300%,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面对汹涌的舆情,湖南省有关部门开始作出回应。
5月17日下午,湖南省物价局副巡视员郭志球通报称,芦笋片在2004年进入湖南省医保目录,2006年11月湖南省物价局依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制定了每盒160元的最高零售价。2007年,湖南省物价局根据药品生产地物价部门提供的每盒218元的价格,将这个药品的最高零售价调整为每盒213元。
据郭志球介绍,芦笋片系独家生产,厂家只供应医院,没有市场零售药店销售价格可供参考,湖南省物价局今年参考了周边省份2008年实际执行的中标价格,初步确定该品规药品的投标报价指导价格为每盒136元。
郭志球说,按照相关规定,药品如需进入国家公立医院销售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该药品一直没有参与湖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因此不能在湖南公立医院销售。而目前,这个药品以每盒185.22元的价格出现在招投标平台直接挂网采购,是违规行为。湖南省物价局将协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到底是谁将这一价格"挂"到了这一平台上”。
“红顶”采购公司浮出水面
“我们很冤,我们医院也是事件的"受害者"。”今天上午,《法制日报》记者来到湘雅二医院采访时,医院的工作人员都大呼“冤枉”。
“我们希望媒体好好剖析一下此事,干脆把整个利益链条全部揭开,看药品的暴利到底被谁拿走了!”湘雅二医院医务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晋东对记者说。
在医院办公室,陈晋东向记者介绍了医院药品采购的程序。
“我们医院要是需要某种药品,必须通过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采购,医院自己不能到药品生产企业自行采购。如果自行采购,就会被认定为违法违规行为,将会受到严格处罚。药品采购回来后,我们按照规定只能在原药价的基础上上浮15%。”陈晋东说,医院的利润实际只有15%。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为了规范网上集中采购药品价格行为,2009年12月,湖南省物价局制定了《湖南省网上集中采购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全省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也全部进行网上集中采购药品。而在长沙市,凡是省部级医院所采购的药品,必须通过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采购。
那么,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又是一家有着何种背景的公司呢?
在这家公司的官方网站上,《法制日报》记者看到,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是湖南省成立最早并第一个通过资质认证的药品招标代理机构,主要从事医药网上招投标代理服务、医药网上采购服务、医药信息咨询服务,拥有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电子交易系统———振湘医药电子商务系统。
可在长沙市许多大型医院看来,振湘公司就是一家代表政府部门的“红顶”公司。
“在我们看来,振湘公司就是代表政府部门在帮我们采购药品,至于这家公司到底有何背景,我们也不清楚。”陈晋东很无奈地说。
陈晋东同时表示,芦笋片为什么会出现这么高的价格,他们也搞不清楚,医院得到的利润并不多,主要的利润还是被中间环节的人拿走了。
监管不到位催生高价药品
据记者了解,为了监督药品采购,《湖南省网上集中采购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省级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网上集中采购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并对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活动中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对网上集中采购药品中标价格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并负责网上集中采购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格、中标药品零售价格的审核和发布工作等。各市州县(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参与网上集中采购药品的相关当事人(包括医疗机构、药品生产和配送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部门的监管还是存在不到位的地方,以致有些药品价格高得惊人。”知情人士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
郭志球在通报“暴利门”事件时也承认,在芦笋片的价格核定问题上,物价局工作人员确实存在把关不严、信息收集不全、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定价时没有了解到每盒15.5元的出厂价和每盒30元至40元的医药公司购进价等重要信息,导致制发的每盒136元的投标报价指导价偏高。
“指定医药公司代理招标的本意是预防药品采购中的腐败,但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作为中介性质的医药代理公司也难免不会产生新的腐败。”知情人士对此深感担忧。
一个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药品缘何能够直接挂网销售?湘雅二医院是否有医生收取回扣?到底是谁牟取了高额暴利?
据悉,目前除湘雅二医院正在开展自查外,湖南省纠风办、卫生厅、药监局、纪委等多部门已联合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本报将继续关注。(法制日报长沙5月18日电 法制日报记者 赵文明 阮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