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知开展农民工健康关爱工程项目试点工作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在除海南省和西藏自治区外的29个省(区、市)选择65个县(市、区)开展农民工健康关爱工程项目试点,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身体健康。
农民工健康关爱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开展农民工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对艾滋病、结核病、计划免疫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将高血压等慢性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管理,并加强心理健康指导;二是建立农民工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三是开展农民工结核病防治及其子女免疫规划工作,为农民工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并提供督导管理,加强农民工子女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四是开展农民工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落实相关筛查和检测,并提供有关预防、治疗和随访;五是开展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关爱工程,加强宣传教育,加大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民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工作,开展农民工重点职业病监测。为保证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通知对各项内容提出了具体任务指标。
卫生部要求,试点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现有项目,分步组织实施,探索工作模式,做好阶段评估,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推进试点工作。
(责任编辑:邵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