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腹腔未做手术便缝合
患者白挨一刀状告医院
市场报讯(周建 雷强) 腹部疼痛到医院治疗,没想到医院将患者腹腔打开后,并没有进行手术又将腹腔缝上,患者白白挨了一刀。日前,固镇县法院审结了这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依法判决固镇县某医院返还原告陈某预交款2900元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1650.26元。
经审理查明,2008年5月19日上午,原告因腹痛到被告处治疗,经诊断,原告病情入院诊断为:盆腔包块,性质待查;右侧附件囊肿,扭转伴坏死;盆腔炎性包块,并告知原告需进行手术。被告固镇县某医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于2008年5月19日15时40分对原告进行了手术,原告腹腔被打开后,被告未能对原告需切除的病变部分进行切除,便告知原告丈夫,原告病情当时不亦进行手术分离切除,三个月后再次手术治疗,被告对原告刀口进行缝合处理,原告于2008年6月11日出院,原告病情出院诊断为阑尾包块。2008年11月17日,原告到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二次手术,该院为原告诊断为慢性阑尾炎、慢性盆腔炎、右侧卵巢囊肿、左侧输卵管积脓,并为原告进行了手术治疗,于2008年11月27日治愈出院。来源:安徽市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