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严珑实习生彭芳杜一帆
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然而,半个多月前,记者在武昌购药时发现,不少保健食品在包装盒上虽然只字不提“疗效”,但附赠的详细说明书上,则赤裸裸地宣称能治病,甚至还能治疗癌症。
近两周来,记者走访了武汉三镇30多家药店,发现这种“鸳鸯说明书”已成了多种保健食品的“销售秘籍”,既逃避了监管,又误导了消费者。
A一瓶保健食品,两个版本说明
半个月前,记者在位于武昌丁字桥的马应龙药店咨询降糖药时,导购员热情地推荐了一款保健食品,声称对糖尿病患者有很好的疗效。
这是一盒“Beshare(倍仕好)蜂胶软胶囊”,有“国食健字”批准文号,价格为88元/盒。包装盒上称“本品是以蜂胶、鱼油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功能实验证明,具有增强免疫力的保健功能。”记者看到,在保健功能栏内印有“增强免疫力”、适宜人群栏内印有“免疫力低下者”字样。此外,在注意事项栏内,还特别印有“本品不能替代药物”字样。
“这上面也没说能降糖啊?”对于记者的疑问,该名导购员立刻从柜子中拿出一份小册子递给记者。这本小册子封底页最下方印有“本资料仅供员工内部培训使用”字样,是“倍仕好”系列所有保健食品的说明书总汇。
记者看到,此份资料中关于“倍仕好蜂胶软胶囊”的产品特点、主要营养作用和建议食用人群等内容,远比包装盒上的说明更详细,除了“增强免疫力”外,还有“防治血栓、出血、动脉硬化和冠心病”、“消除炎症、治疗感染,预防和治疗感染性并发症”、“治疗胃、肠溃疡”等作用,此外,还能够“预防和治疗癌症,减轻癌症患者放疗、化疗的副作用”。
B营养说明俨然“治疗说明”
不仅是“倍仕好蜂胶软胶囊”有两个版本的说明书。记者看到,“倍仕好”系列的多款保健食品,在包装盒上都只字未提疗效,但在材料中却大肆宣传治疗功效,如“舒活胶囊”声称能降血糖、预防和辅助治疗癌症,并消除放化疗的副作用,治疗肝炎;“小麦胚芽油软胶囊”声称可用于早产儿溶血性贫血,小腿痉挛症和间隔性跛行等疾病的治疗,用于冠心病、高脂血症及动粥样硬化症的预防和治疗;“褪黑素片”声称可防治老年忧郁症、老年痴呆、帕金森氏症、癌症,防治白内障、青光眼和黄斑退化……除了上述明确的“治疗”作用外,“倍仕好”系列保健食品还有多款产品的“主要营养作用”中常常出现“预防”、“抑制病毒”、“抗XX”等表述。“倍仕好”系列保健食品国内总经销是华夏协同(北京)国际医学研究院。针对上述问题,记者拨打其客服电话咨询,一名工作人员声称,“倍仕好”保健食品对一些疾病有辅助治疗作用,比如“蜂胶软胶囊”含有类胰岛素物质,可以发挥与胰岛素差不多的作用,对治疗糖尿病有功效。此外,还对胃癌等消化道系统癌症有辅助治疗效果。
不过该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该产品都是保健食品而非药品,效果肯定没有药品快,在保健食品瓶签上都没有写治疗功效。之所以在培训资料上突出治疗功效,主要是为了让销售人员更容易记住。
C保健食品“鸳鸯说明书”盛行
“倍仕好”:我们的做法算“含蓄”的
像“倍仕好”一样采用两份不同“版本”说明书的保健食品并不罕见。两个多星期来,记者走访了武汉三镇30多家药店,发现许多保健食品在销售中不同程度使用这种销售方法。
在航空路附近一家中联大药房出售的“麦金利灵芝孢子”,声称对慢性肝炎和乙肝转阴有较好的辅助治疗作用;在水果湖附近的中联大药房出售的“健百特越桔胶”,声称能够治疗并改善夜盲症、老花眼、青光眼等各种眼病;在妙墩路附近的南方大药房出售的“荷氏螺旋藻片”,声称能用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的预防和治疗,另一款“荷氏蜂胶软胶囊”,声称可以防治糖尿病的并发症……
“外包装上不提治疗功效,是为了应对监管部门检查;另外准备一份更详尽的治疗说明书,则是为了打动消费者。”据业内人士透露,保健食品的购买对象主要是中老年人,如果只说保健食品能够改善某某症状,很难打动他们,唯有大肆宣称治病功效,才容易说服他们掏钱购买。事实上,这种“鸳鸯说明书”的行为,在保健品销售中十分常见。
这一说法得到保健食品生产者证实。“倍仕好”客服部主管莫女士7月27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声称:“市面上不只我们一家厂家这样做,至少有90%的厂家都在这样做,有些厂家比我们更放肆,我们比人家还要含蓄一点。”
D监管部门:鸳鸯说明书”属违规行为
那么,使用这种“鸳鸯说明书”的行为是否违规呢?“倍仕好”客服部主管莫女士认为其行为与《食品安全法》是“存在一点冲突”,但她同时称,他们提供营养手册给药店是为了方便销售人员了解产品功效,并不建议送给客户。另外,这个册子是在去年印制的,当时《食品安全法》尚未出台。
这种说法显然站不住脚。《食品安全法》虽是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但之前实施十多年的《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都明令禁止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明示或暗示治疗功效。针对上述问题,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保健食品只能说功效,比如“改善某种症状”等,但绝对不能直接说治疗,“抗癌”等表述更是绝对不能用的。
针对部分保健食品经营者认为,他们另外发放的“只是宣传册或内部资料,而不是使用说明书”,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法律事务与卫生稽查处有关负责人认为,宣传册等介绍材料若与产品放在一起,或有专门人员现场宣讲、告知的话,可以认为它们是产品说明书的一种延伸,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说明书。这名负责人明确表示,“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疗效,这些保健食品销售者的行为肯定是违规的。”
E查处暂时面临“法律空当期”
保健食品的“鸳鸯说明书”属违规行为,那么应当如何处罚呢?记者多方采访,却得到了一个尴尬的答案:目前暂时难以进行查处。
据悉,《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保健食品的管理职权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转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但由于我省目前正在进行机构改革,在机构改革到位之前,其监管职能暂时仍由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负责。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法律事务与卫生稽查处有关负责人证实了这一情况。但他表示,对于“鸳鸯说明书”的违规行为,若按原来的《食品卫生法》等法律规定,该局可组织监督抽查、现场处罚,比如要求对方对违规宣传进行整改、改变外包装等等。但是,随着《食品安全法》6月1日正式实施,《食品卫生法》已同时废止,他们就不能再按《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罚,而是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细则进行执法。
然而,由于《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具体违法行为的对应处罚条款是什么,缺乏操作细则指导,因此目前该局只能制止其行为,但暂难以对其进行处罚。只有等国家出台具体细则后,才能最终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