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条消息曾让不少人激动不已: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病毒性肝炎室主任崔富强向媒体透露,卫生部将出台政策———常规体检表(含入学、入托、就业、健康证申领等)的待选“菜单”中,将统统取消乙肝“两对半”这个项目。
该消息被广泛转载后,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却出面表示,这仅是专家观点,不代表官方意见。
不知起于何时,“乙肝”成了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字眼,因为它总和“歧视”搭配出现。不幸沾染上这两个字,入学、就业之门可能就基本关闭了。于是,跨越歧视之门,成了乙肝患者和乙肝带菌者最强烈的诉求。在此语境下,自然不难理解为何一条简短的“删除体检表上乙肝‘两对半’检测”的消息,却能激起如此猛烈的“新闻风暴”了。
在卫生部回应之前,“从制度层面删除歧视性的体检项目”,被公众看作是政府消除乙肝歧视的努力,这让人们颇感欣慰。随后卫生部及时厘清了当前政府意向和专家观点之间的差别,也可视为政府负责的表现。当然,即便卫生部没有迅即作出回应,在政策尚未完全成型之前,除了极度乐观者,相信理性的公众也会对此存疑:普遍存在的乙肝歧视,能随着一个检测项目的删除而彻底消逝吗?
如何让每一个乙肝带菌者的权利得到最大尊重,享受和正常人均等机会,考验着制度智慧和现实执行力。毕竟,乙肝歧视有着其赖以生存的社会土壤。中国乙肝感染人数有1亿多,而与此庞大基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部分人对“乙肝病毒”的恐惧,多少带有信息不对称下的非理性因素。其实虽说我国有大量乙肝病毒携带者,但并非每个带菌者都具有传染性。对乙肝传染性的认知偏差,是民间乙肝歧视的根源。而要补足民众病理学知识,就需要政府加大这方面的科学宣讲力度,消弭因无知带来的社会恐慌情绪。否则,若任由不良情绪泛滥,其危害可能不亚于病毒本身,或许还会冲抵掉公共政策的正面效应。
当然,普及病理学知识的医学“扫盲”行为,只是消除乙肝歧视的配套措施之一。即便按专家观点,“要求各体检中心全部取消乙肝检测项目”,但这对用人单位仍然不具实质性约束力。我们知道为了逐利,各体检中心自然愿意配合各个单位“特事特办”,阳奉阴违式隐蔽违法就难以杜绝。而且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用人单位还可以牛气十足地说“并非歧视他们,应聘者众多,公司不愁招不到人”。再者,此前有相关法规规定强查乙肝,企业要被罚1000元。只是,面对如此低的违法成本,乙肝歧视如何不肆无忌惮?
可见,现阶段反“乙肝歧视”的社会阻力非常大,它牵涉到方方面面复杂的利益博弈。所以,我们制定的各种消除乙肝歧视的政策要真正显威,就必须辅以相关的配套法规,政府部门也应联动跟进:比如制定专门保障乙肝患者权益的法规,提高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加大法律的震慑效力,让歧视者付出令其心痛的违法代价;同时加大对乙肝患者的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降低“乙肝歧视”案件的诉讼成本;在社会整体乙肝防治方面政府也要有更大的责任担当,这一公共性社会问题的解决必须体现出公益性。比如让人们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对乙肝高发区制定强制性免费接种计划,并逐步形成稳定的制度性乙肝防治规划。
说到底,反歧视就是要在人格上实现平等,让公民权利得到根本的尊重和确认。此次卫生部的及时回应或可理解为他们对反“乙肝歧视”社会阻力的深刻认知,但我们仍期待多方联动的反乙肝歧视行动,能让社会歧视终有一天随专家建议的乙肝检测一起删除,将所有不堪的过去永久封存于历史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