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抗原阳性、肝功能正常的患者也可能具有传染性
●婴幼儿之间很少发生乙肝“横向感染”
卫生部近日就《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
”
广东传染病治疗专家昨天认为,不能用此标准来衡量乙肝宝宝是否具有传染性。专家指出,在儿童阶段感染乙肝一般不会发病,80%至90%的患儿只是携带者。
“卫生部的提法是不科学的。乙肝病人表面抗原阳性、转氨酶指标正常(即肝功能正常),也有可能带有传染性。”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副院长、传染病专家李刚教授表示,不赞成用“大小三阳”、肝功能正常来衡量病人是否具有传染性。
他说,医学上一般以血液中乙肝病毒的含量作为衡量传染性的标准,一毫升血液中病毒含量低于105,则传染性较低;如果是在105至108,则具中等传染性;大于108,传染性非常高。部分“小三阳”以及肝功能正常的患者血液中也能检测出病毒,仍具有传播病毒的能力。
我国新生儿
乙肝感染率约为3%
目前,我国每年新出生的宝宝中,乙肝感染率为2%至3%,远低于成人。“不论患有乙肝的孩子是否具有传染性,都不能成为托儿机构拒收、社会歧视他们的理由。这些孩子可以跟普通孩子一起上学。”
李刚指出,幼儿园管理者以及部分家长可能担心孩子年纪小、爱打闹,会造成自家孩子被传染,因此抗拒幼儿园接收乙肝患儿。
出生24小时内接种疫苗
降低孩子染乙肝风险
但实际上,婴幼儿感染乙肝的途径主要是母婴垂直传播,很少出现婴幼儿之间的横向感染。近年来我国对新生儿在出生24小时内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只要是在正规医院出生的孩子,基本上都能被覆盖,从而进一步降低了孩子感染乙肝的风险。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儿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率大大下降。广东省卫生部门1992年调查发现,全省5岁以下儿童有20%呈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而到了2006年,这一数据已降到1.92%。
乙肝患儿
不提倡进行“提前治疗”
和孩子感染丙肝需尽快治疗不同,乙肝患儿不提倡“提前治疗、越早越好”。目前治疗乙肝常用的干扰素、核苷类药物,对乙肝患儿的治疗效果不如成人好,且存在一定副作用,会影响儿童发育。
李刚指出,只要孩子肝功能正常,就应以监测病情变化为主,尽量在孩子成年后或病情发生变化时进行治疗。
即使转氨酶指标正常,还需要每半年至一年进行定期检查,年纪越大的患者定期检查频率应越高。一般来说,孩子病情如无波动,两三岁时可一年复诊一次。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患儿出现易疲倦、乏力、胃口差的症状,应立即到医院检查是否病情出现变化。
预防传染
幼儿园应避免共用牙刷
对于有幼儿园负责人和家长建议在幼儿园设立“乙肝班”或者专门的“乙肝幼儿园”,李刚认为,这是一种变相歧视,等于给乙肝孩子贴上了“标签”。
应对孩子进行健康教育
“在幼儿园里只要加强管理,就不会出现传染事件。”李刚表示,乙肝的传播途径为血液、性、母婴。日常生活的接触,包括共用毛巾、餐具等,一般是不会传播乙肝病毒的。
除非携带乙肝病毒的幼儿出血时,恰好接触健康儿童的伤口,否则发生传染的几率很低。
李刚建议,接收乙肝患儿后,幼儿园应避免让孩子共用牙刷,以免因孩子牙龈、口腔黏膜出血导致相互传染。
同时,幼儿园以及患儿家长也应对孩子进行健康教育,“比如可以告诉孩子,看见其他人出血时,自己应该不要去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