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水新国标10月起实施:增加溴酸盐限量指标

王朝健康·作者佚名  200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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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潜在致癌物溴酸盐指标限量,不得声称有医疗作用

饮用矿泉水新国标10月实施

首次对溴酸盐和3项致病菌进行限量要求 须标示水源点名称 标签不得声称有医疗作用

本报讯(记者汪红)新《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记者获悉,新标准最受关注的是新增了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指标限量。

新国标被公认为最大的亮点就是:增加了溴酸盐的限量指标,每L(升)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01mg(毫克)。据了解,溴酸盐在国际上被定为2B级潜在致癌物。

同时,新国标删除了菌落总数指标的要求。在取消菌落总数指标的同时,增加了粪链球菌等3项微生物的指标限量,规定取样250mL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粪链球菌等3项致病菌含量均为“0”。增加这三项致病菌指标要求,将为提升天然矿泉水的食用安全性提供保障。

标准还规定,除非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可,否则标签上不得声称有医疗作用。

记者走访

尚无企业标示溴酸盐含量

记者昨天下午分别去了南三环附近的美廉美、华普及物美等几家大型超市,发现几乎所有标为天然矿泉水的瓶装水,都标有水源的产地,且很多都将其放在显著位置。

但因为目前新国标尚未实施,记者没有看到有生产企业在其矿泉水包装上标示溴酸盐的含量。

溴酸盐 是在各个饮用水行业厂家大量使用臭氧进行杀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一种毒副产物。

用臭氧消毒公共饮用水所产生的无机消毒副产物溴酸盐,是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定为2B级的潜在致癌物。

新国标其他新增条款

增加了对天然矿泉水中锑、锰、镍等三种金属物质的指标限量不得用容器将原水运至异地进行灌装对预包装饮用天然矿泉水须标示水源点名称当氟含量大于1.0mg/L时,应标注“含氟”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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