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辽宁省卫生厅将首次基本药物招标的降价幅度作为成绩来看待,但这样的“成绩”企业买账的少。
4月13日,在沈阳召开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座谈会上,辽宁省卫生厅副厅长韩明惠向与会企业介绍了辽宁省基本药物招标在降价上的成绩。根据统计,辽宁基本药物招标平均降价达到34.30%,个别药品的最大降幅为95.82%。
据韩明惠介绍,辽宁省基本药物招标要按照质量划分层次,同一层次的相同产品进行竞价,价格最低的产品中标。尽管辽宁省的政策同样是唯低是取,但是“95.82%”的降幅还是震惊了与会的19家企业。
一场观点论战由此展开。
值得深思的降价空间
在此次座谈会上,韩明惠介绍了辽宁省基本药物招标在降价上的“成绩”。据韩明惠介绍,此次辽宁省基本药物的招标结果与国家公布的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相比,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平均降价34.30%,个别药品的最大降幅达到95.82%,其中西药类产品降价达到34.9%,中成药降价达到32.16%。
在降价的成绩单中,个别药品的最大降幅为95.82%成为参会19家企业代表的关注点。然而,韩明惠却并未向与会代表透露。
神威药业董事长李振江对唯低是取十分不满。他表示,神威的参麦注射剂进了国家的基本药物目录,很受各地经销商的欢迎,但是在辽宁招标的时候,由于同类企业报价更低,其参麦注射剂未能入选。
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指出,尽管在招标的时候进行降价,但是这样的降价却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好处,因为降幅较大的都是基本药物中的普药,占比只有三分之一,而销售额和使用量更高的高价原研药的降幅却不大。据《医药经济报》记者了解到,外资原研药能承受的降价只有30%,一般来说,国产普药承担着主要的降价职责。
辽宁省发改委副主任路通表示,辽宁省县级以下医疗机构的加价率高达50%~80%,除了让企业降价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降低价格。
面对大幅降价,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宋瑞霖指出:“根据《药品管理法》和《价格法》的规定,药品的价格构成是以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的,如果一个单独的品种能够降价95.82%,有些品种降价也达到了70%,这样的降价也就与国家的定价机制产生了冲突,为什么有这么大的降价空间也是值得深思的。”
据相关外企人士介绍,一般外资企业生产的原研药降价30%~40%以上就会赔钱,如果降价幅度超过这一比例,企业就只能弃标。尽管辽宁省在基本药物招标过程中把质量作为优先考虑的因素,但是如此之多的企业能承受这样的降幅,也令与会代表对其质量感到担忧。
在会议结束后,一位国内企业的代表私下告诉本报记者:“现在各种成本都在上涨,产品价格还能降95.82%,产品的质量恐怕很难有保障。”其他代表也表示了相同的担忧。
尽管95.82%的降幅如此“雷人”,但辽宁却不是开“唯低是取”风气之先的省份。用韩明惠的话来说,即使“从全国各地招标的情况来看,药品平均降价幅度最高为50%,最低平均降幅也为25%,因此,辽宁基本药物中标的价格并不是最低的”。
然而,对于这么显著的降幅,蔡东晨却认为这样的降价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好处。他指出,因为降幅较大的都是基本药物中的普药,占比只有三分之一,而销售额和使用量更高的高价原研药的降幅却不大。
基层药价虚高更“犀利”
根据医疗机构顺加价的原则,原研药的价格高,即使加价率一样,其带来的利润也比国产普药的要高,因此,医院在选择药物的时候都更倾向于选择更贵的原研药。在辽宁省,不但存在着医院加价销售唯高的现象,还存在着基层医疗机构疯狂加价的情况。
路通指出,有20%的基本药物在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后,价格仍然出现了上涨的情况。原先一些基层医疗机构自己采购的药品采取的加价率已经达到50%~80%,但是目前招标后20%的基本药物在医疗机构销售的价格仍比原来高。在介绍这样的情况时,路通却强调该数据并不是十分准确。
据了解,有关部门曾规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加价率为15%,但针对县以下医疗机构的加价率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中标价格基础上大幅加价成为一些基层医疗机构的生存之道。
在会议结束后,路通私下表示:“个别地方的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加价率甚至达到了200%。”据本报记者了解,医疗机构出现如此夸张的加价情况与基本药物销售补贴不到位有一定的关系。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针对基本药物的补贴都没有完全到位。
路通表示,据国家发改委调查,目前大部分省的中标价格都比发改委的价格低,显然发改委的价格定高了,辽宁省发改委下一步还将争取进一步降价,不降价无法对老百姓交代。他由此建议企业要加强管理,降低药品的生产成本。
针对此问题,宋瑞霖认为:“从政府的角度看,招标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价格,但是如果每年都要求药价降低,那么就会对企业产生关联,这种关联度很可能是负面的。”
蔡东晨对路通的说法并不认同。他指出,原研药价格降低才是关键,同样的产品,就算国产普药降价200%也不如原研药降价10%有效,而普药再降价就会使企业失去动力。
针对蔡东晨的建议,路通表示,将逐步取消原研药单独定价,给原研药一定的过渡期,过渡期之后就采取同质同价。而面对基层医疗机构“犀利”加价的做法,路通却表示:“过去药品的管理十分混乱,因此,把药品管理理顺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