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一九八九年毕业于通辽电大 之后一九九一年在鄂尔多斯市 鄂托克前旗 昂素镇 玛拉迪嘎查的中学当了历史老师 之后有于喝酒过多各种原因得了肾病 所以在一九九八年退休了 之后天天喝酒烂醉 跟妈吵架 最后离婚了 从那天以后爸爸一直喝酒 生活一直很困难 不过几年我上不起学 只好出来跟爸一起出外打工了 突然在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晚上三点多喝醉了酒走进了昂素小学二年级女生宿舍 调戏了五名八岁的小孩子 而在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早上九点多在昂素街上被抓 之后一直关押在鄂托克期旗刑警队 之后有一天我听到了爸爸被判刑的消息 而当时我不知道我爸爸被判到哪里 判了几年的 而且开庭时没有叫一个亲属 就我爸一个人站着被法官判刑六年了 我是一个刚刚成年的人 对法律 一窍不通 就在二零零九年四月多我一个人来到了呼市新监区 在很多犯人名单中找到了我爸爸的名字于监狱所在地 原来爸被判到萨拉旗 二监狱了 我流着眼泪去了萨拉旗看我爸爸了 之后我一共去了三次 最后一次是零九年十一月十八号 但是那天他们没让我见到爸爸 说我去的那天不是星期一 然后我就在我爸账户上打进了四百元就走了 没想到在零九年十二月五号却听到爸爸去世的消息 监狱长说是突发肺癌 在零九年十二月七号我和爷爷去收尸火花带到家里 安葬了 事情就是这样 我想问的问题就是 什么情况下开庭不叫家属?而且我到现在还没收到法院当时判刑的票 而且学校晚上不关门 难道他们没责任吗?而且我们没看到任何证据 为什么判我爸爸?而且他们说我爸调戏了五个八岁的小女孩子 这些都是他们的一面之词 我们并没有看到任何证据 而且开庭都没叫我们家属 难道法院这样做是对的吗??
本案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案情很可能涉及到在校女学生的个人隐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法院审理时应当不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但是,有关部门应当将羁押地点通知被羁押人家属。
事情就是这样 我想问的问题就是 什么情况下开庭不叫家属?
··法律程序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隐私案件、涉密案件,不公开审理,故,没有旁听人。此属于隐私案件。
而且我到现在还没收到法院当时判刑的票 而且学校晚上不关门 难道他们没责任吗?而且我们没看到任何证据 为什么判我爸爸?而且他们说我爸调戏了五个八岁的小女孩子 这些都是他们的一面之词 我们并没有看到任何证据 而且开庭都没叫我们家属 难道法院这样做是对的吗??
··这些疑问,网上解决不了,这是司法机关的职权,如有疑问,可以请律师辩护、申诉。
谁心疼我网友
看得出你很有孝心,很感动。但请听我一句话:这件事已经没有追究的意义了--无论是判刑的原因,还是病死监狱的原因。
对你来说,即便是审判的程序有问题,现在你又能如何?更何况审判的程序和实体未必有问题。正如“国家公诉人”所言,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是不公开审理的。至于法院是否该通知亲属参加庭审的问题,我来问你,即便是开庭应该通知你而没有通知,追究起来意义何在?
还有,人既已死,无论是病死,还是另有原因,不仅还原历史几率很小,关键是没有意义了。能让死者复活吗?
向前看吧,忘记这一切,你还要生活下去--听我这真心的一番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