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电梯公司,合同中包括安装、保养、修理。如果修理费中有材料费的话,那应该交什么税?
中华。会计网校小文哥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国税函[1998]390号)的规定:“电梯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但安装运行之后,则与建筑物一道形成不动产。因此,对企业销售电梯(自产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因此,对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取得的收入,应当计缴营业税。
安装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交增值税,保养,修理营业税。
建筑业中的修缮与工商企业的修理修配都是对目的物进行修复、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业务,性质基本相同。但从国家对行业归类来看,二者归属于不同的行业:凡是对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的大修、中修以及装饰、装修的属于建筑业;对货物的修理、修配则属于工业范畴。现行税法规定对建筑业中的修缮征收营业税而对工商企业的货物修理修配征收增值税就是从此考虑的。在具体工作中,如果修理(修缮)的对象是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应征收营业税;对货物等有形动产进行的修理,则应征收增值税。因此,对锅炉、电梯的维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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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销售电梯的同时并负责维修保养,就是增值税的混合销售了,如果你不卖电梯,只是从事维修保养,那你维修保养的对象不是动产了,是建筑物的一部分即不动产,要征收营业税,这种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修理修配,营业税和增值税在中国很乱,我想以后都改成增值税,都可以抵扣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