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比较复杂的继承问题~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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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为我解答问题的朋友,无论对错,先对您的热心表示感谢!

老太太有三子一女。老太太的房子是老太太亡夫的福利房,房改时由四子一女各出资25%购买。房屋产权人为老太太。

老太太多年来由三个儿子轮流赡养,老太太对女儿一直最好,但女儿以种种借口不尽赡养义务,且对房屋存独占觊觎之心。

鉴于老太太年事已高,三个儿子与老太太经协商,签订了赡养继承协议,四个孩子均摊赡养费,老太太过世后将房屋由四个孩子均分。老太太与三个儿子均认可签字。

女儿听说后拒绝签字,且找老太太大吵大闹,老太太已有反悔之意。

请问,

1、老太太是否有权处置房屋或者另立遗嘱处置房屋?

2、如果老太太处理了房屋或者遗嘱给了女儿,房屋不动产归女儿所有,女儿应按照什么价格还给四个儿子钱?

3、作为四个儿子之一,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谢谢!

老太太有三子一女。老太太的房子是老太太亡夫的福利房,房改时由四子一女各出资25%购买。房屋产权人为老太太。

··依法这是老太太的个人财产,子女只不过是出资人(房改)而已。

老太太多年来由三个儿子轮流赡养,老太太对女儿一直最好,但女儿以种种借口不尽赡养义务,且对房屋存独占觊觎之心。

鉴于老太太年事已高,三个儿子与老太太经协商,签订了赡养继承协议,四个孩子均摊赡养费,老太太过世后将房屋由四个孩子均分。老太太与三个儿子均认可签字。

女儿听说后拒绝签字,且找老太太大吵大闹,老太太已有反悔之意。

··赡养母亲是法定义务,,不需要签字。

请问,

1、老太太是否有权处置房屋或者另立遗嘱处置房屋?

··完全可以,法定权利。

2、如果老太太处理了房屋或者遗嘱给了女儿,房屋不动产归女儿所有,女儿应按照什么价格还给四个儿子钱?

··老太太有权生前处分房产,也可以立遗嘱做出安排,子女无权干涉。赡养义务和继承财产是两回事,不能因为不继承财产就不尽赡养义务,也不能因为尽了义务就必须继承财产。

3、作为四个儿子之一,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现在子女只有义务,没有争夺老太太财产的权利。如何处分自己的房产,老太太完全自主决定,不受子女干涉。

是挺复杂的。哈哈。

1、老太太是否有权处置房屋或者另立遗嘱处置房屋?

可以,鉴于产权人是老太太,有权处置房屋。

2、如果老太太处理了房屋或者遗嘱给了女儿,房屋不动产归女儿所有,女儿应按照什么价格还给四个儿子钱?

不必还钱给其他的儿子,房屋可看做是四个子女共同出资买给老太太,属于她的个人财产,不存在债务关系。

3、作为四个儿子之一,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无法维护,除非能有证据说明女儿未尽到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会适当留一部分给尽了赡养义务的子女。

或者能证明老太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走。

1、有权

2、不需要归还

3、属于赠与,权利并未受到侵犯,所以不能说其权利需要维护的问题。

1、老太太是否有权处置房屋或者另立遗嘱处置房屋?

老太太有权处置房屋,可以另立遗嘱,因为老太太是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

2、如果老太太处理了房屋或者遗嘱给了女儿,房屋不动产归女儿所有,女儿应按照什么价格还给四个儿子钱?

这是老太太的个人财产,老太太有权自己处理自己的财产,而其他儿子赡养老太太,是尽了自己的义务,所以老太太与其他儿子之间不存在债务关系

3、作为四个儿子之一,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这个是老太太自己处理自己财产的问题,所以并没有侵犯到老太太儿女的权利,因而谈不上有需要维护的权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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