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国
王正国 1918年生,四川省通江县周子坪村人。1932年底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翌年加入共青团,1934年4月转入中国共产党。在红军中历任红四方面军三十军269团特务连班长、269团3营排长、267团2营6连指导员,。1936年10月任三十军保卫局侦察科员,10月中旬调到263团任副特派员,12月任263团5连指导员。参加了浴血奋战的长征“西路军”战斗于1937年3月底到达新疆星星峡,1937年3月~1940年2月在新疆完成了炮兵的系统学习。
1940年2月返回延安,担任八路军总部炮兵团1连连长,10月任3连连长。其时获军委颁发的“劳动英雄”奖章和“神炮手”奖章。在延安炮校任5大队队长兼教员。1945年11月任晋察冀军区炮兵团副团长,1947年5月任炮兵3团团长。1947年8月奉命调任华东野战军特纵炮1团团长。1949年1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第三师副师长。1952年8月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事学院深造。1954年12月调任炮七师师长。1957年到宣化炮院进修,1959年底毕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毕业体检时突发疾病,未分配新工作。1964年中央军委任命为北京军区炮兵副司令员,因病复发未能到任。
1968年2月因病于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逝世,享年49岁。逝世后炮兵政治部经中央军委批准授予“革命烈士”称号。
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