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
***于2010年2.12日向林小军借款(8万元整)
捌万圆整
以此条为证
借款人:(*****)
日期2010年2月12日
这个是他写给我的借条,我的真名是林晓君,他写成林小军;请问这个借条具有法律效应吗?借条是写在他身份证复印件上面的。
借条:
***于2010年2.12日向林小军借款(8万元整)
捌万圆整
以此条为证
借款人:(*****)
日期2010年2月12日
这个是他写给我的借条,我的真名是林晓君,他写成林小军;请问这个借条具有法律效应吗?借条是写在他身份证复印件上面的。
··只是笔误,应当有效。
因为事实存在,名字只是形式。对方不会有另一个林晓君发生同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吧?
可以要求对方补正或者重新写借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