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
***于2010年2.12日向林小军借款(8万元整)
捌万圆整
以此条为证
借款人:(*****)
日期2010年2月12日
这个是他写给我的借条,我的真名是林晓君,他写成林小军;请问这个借条具有法律效应吗?借条是写在他身份证复印件上面的。
这个是他写给我的借条,我的真名是林晓君,他写成林小军;请问这个借条具有法律效应吗?借条是写在他身份证复印件上面的。
如果可以的话还是让他重新补一张吧,否则以后会很麻烦的。
如果他不承认,到时候你起诉的话都不太好立案。因为你难以证明林小军和林晓君就是一个人。
可能有波折。
用其他证据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