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属于正常离职,离职也快3个月,但是公司没有给我解除劳动关系,导致我不能在别的公司上班。我最近在另外一个公司上班我才知道我原来的公司没有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导致我被那个厂开除了,我是不是可以找原来的公司索要赔偿。
如果你履行正常离职手续解除了与原公司的劳动关系,那么离职快3个月后,公司仍没有给你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导致你不能在别的公司上班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应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