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精神病,父母已亡,无配偶,无兄弟姐妹,有现金2万,房二套,在医院自杀,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故,就是没有第一和第二继承人,有叔伯二人,姑妈三人,姨妈二人,舅二人,财产如何分配,是充公还是归这几个人所有
某女,精神病,父母已亡,无配偶,无兄弟姐妹,有现金2万,房二套,在医院自杀,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故,就是没有第一和第二继承人,有叔伯二人,姑妈三人,姨妈二人,舅二人,财产如何分配,是充公还是归这几个人所有
··如果没有了法定继承人,其遗产收归集体(如果有工作单位)或者国有。 对于尽过义务的亲属的付出,可以适当补偿,但,没有法定继承权。
自杀前没留下遗嘱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