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只有一套住房法院能强制执行吗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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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家人贷款给他担保,他现在还不了并躲藏不见,我现仅有一栋继承来的房子,为三个人共有,是我仅有的住处,请帮忙这种情况法院能强制执行吗

可考虑执行,但会保证你的基本居住权。

1、如果该房屋仅为维持生活所需的住房,那么是不能被强制执行的

2、如果该房屋为一套别墅,理论上是可以强制执行,拍卖后以大换小,保障你的基本住房需要,剩余的钱还债。

但,实践中,如果你不同意搬到小房子里,法院还是无法执行的。。。

3、你每月有收入的,这部分可以强制执行的,留给你维持生计的费用后,其他部分直接扣掉抵债

你家人替别人贷款做担保,贷款人还不了并躲藏不见,那么,你家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规定,由于你现仅有的继承来的房子,为三个人共同共有,人民法院是不会强制执行的。但会查封、冻结并执行你家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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