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10月31号下午6点被检察院带走,11月4号公安局到家里来下了刑事拘留的通知,现在没有任何消息~~别人说应该是检察院掌握了一些证据并且事情已经成了定局,应该会判刑了,还有人说可能会被刑拘很久,请问真的会有这么严重吗?如果刑拘过了14天人还没消息是不是应该有延长刑拘的通知?过了37天是不是就应该什么都成定局了??
如果给了拘留通知,当然应该告诉你具体羁押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从第一次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家属可以聘请律师,代为办理取保候审、法律咨询、了解涉嫌罪名。因此,你们现在可以聘请律师,会见你老公了解情况。
正常情况下,拘留为7天,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到37天。但从目前来看,什么情况都不清楚,建议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同时向司法机关了解涉嫌罪名。
是的,请律师吧
现在正处于侦查阶段,可以请律师,律师经过检察机关的同意,就可以会见你老公。
现在别的都别说了 马上请律师,其他问题他会帮你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