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接民用电是否为盗窃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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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未经和房主协商私自与租赁户把楼道照明电接到我所出租的房屋电表上,从04年至09年4月止,租赁户搬走后物业公司从09年4月起至今未告知房主,直到房主发现也未作出处理,这种行为是否为犯法行为。

涉嫌违法,如果情节恶劣,构成犯罪。

这当然算了。只是你告他很难。如果是偷电力公司的电,那他就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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