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现在的老公02年年初登记结婚,女方有婚前房子一套,至今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房产证,(目前还是村里发的房屋使用证)我是1996年买下的这所房子,当初在村里开发商办的房屋使用证写的是我儿子的名子,现在我随时都可以到有关部门办理领取正式房产证,可是现在存在的问题是我儿子现在改姓名(随我现在的老公姓),我老公让我办理房证把以前我儿子的名改为我的名子.请问律师:如办房产证明时把原来我儿子的名子改为我的名子是否将来我与老公离婚时这个房子就有我现在的老公一半的产权?
如果变更到你的名下,则可能视为你的儿子的使用权转移到你的名下,是在婚后获得,可能需要分割,当然你的子女的房产使用权是不是可合法变更,也存在瑕疵。
建议保持现状,即使是你子女的房产,则在离婚时也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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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现在的老公02年年初登记结婚,女方有婚前房子一套,至今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房产证,(目前还是村里发的房屋使用证)我是1996年买下的这所房子,当初在村里开发商办的房屋使用证写的是我儿子的名子,现在我随时都可以到有关部门办理领取正式房产证,可是现在存在的问题是我儿子现在改姓名(随我现在的老公姓),我老公让我办理房证把以前我儿子的名改为我的名子.
请问律师:如办房产证明时把原来我儿子的名子改为我的名子是否将来我与老公离婚时这个房子就有我现在的老公一半的产权?
··是的。
不能上当受骗。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受法律保护,只要自己不情愿,最好不要轻易变卦,何况,根据资料,那是你孩子的房产,你们只是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无权处分孩子的房产。
现在改名,鱼目混珠,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成为婚内财产,当然一人一半哦!
尽量保存可以证明那是你婚前财产的证据或者夫妻双方写个协定,说明财产的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