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我父亲,我作为他的委托代理人去查阅2005年他与其他人的案件卷宗,但是档案室人员以法官不同意调阅为由拒绝我们查阅案宗。不知道她的做法是否合法?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吗?多谢!
绝对违法,可向法院领导反映。另外,你父亲本人如果亲自去,可能会被允许。可能另有隐情你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