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
1、某单位临时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前5天遇交通事故:(用人单位没有参保)
2、亲属申请功伤认定并得到工伤认定通知书,已经认定为工伤。
3、伤情基本稳定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待鉴定结果),鉴定结果为2010年1月20日。
4、还须后续治疗(头部补人工脑壳手术),手术时间为2010年1月20日左右即与劳动能力鉴定时间差不多。
请问?要等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并去后续治疗回来后再去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还是结果出来之前去呢?之前的治疗费都自己付的。
还有就是,如果向用人单位索赔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或程序?
因为之前的治疗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估计总数达7万左右,费用都是向亲戚和朋友借的。
我该怎么办?
要等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并去后续治疗回来后再去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还是结果出来之前去呢?之前的治疗费都自己付的。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用人单位不承担相关费用的,协商未果的,那么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如果向用人单位索赔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或程序?
——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包括工伤鉴定结果、医疗发票、交通费发票等)
后续治疗费,可以在起诉的时候一并要求,也可以在后续实际发生后再起诉主张。。。
如果,目前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医疗费用,可同时向法院申请先于执行相关费用。。。
为了保障自身权利,还是在当地请个律师比较好,如果经济困难,可去用人单位注册地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
1、既然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就应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具体待遇可参阅《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保,需要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的法律责任。
2、之前的治疗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都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而不应出现现在“向亲戚和朋友借”的不正常情况。
3、由于治疗费用较大,对伤者及家庭等而言。都是沉重的压力,故现在就应主张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这么复杂的问题,建议找律师咨询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