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学A让我办的证我办好后,让同学B去帮我到学校顺便带回来一下,可同学B把此证件路上弄丢了,补办需要300元钱和1个月时间,谁来赔偿损失?应该怎么赔偿?希望有好心人回答下,谢谢!
首先,如果你只是出于好意帮忙,而B在丢失证件上不存在明显过错,那么损失由A自己承担。其次,这一类问题最好不要谈法律,因为这些钱而导致大家都不愉快,损失可能无法用钱来衡量。如果能各退一步,大家平均承担一下,协商解决最为妥当。
呵呵,打官司不够起诉费的!协商解决下吧,不要因为300块钱伤了朋友和气!没什么大事。
B同学对此应该负主要责任,但是丢失物品也不是他的主观意愿,至于费用三百最好由同学A,同学B还有你三人写上承担。
也许对于你们而言多出了额外的一笔费用很是不满,但是这也是本着公平和谐的精神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啊,希望你们可以很好的写上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