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赁某单位三亩地,签订合同是租用二十年,目前已租用七年。目前,因一些其他原因,我想再多租用7年(即合计27年),请问:我可不可以现在与对方签订后7年的租赁合同?谢谢各位帮忙!
急求答案。
原合同租赁期限为20年,如需再续签7年,必须等待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现在可以先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你在同等条件下续租的优先权。
我租赁某单位三亩地,签订合同是租用二十年,目前已租用七年。目前,因一些其他原因,我想再多租用7年(即合计27年),请问:我可不可以现在与对方签订后7年的租赁合同?谢谢各位帮忙,急求答案。
当然可以的!
《合同法》虽然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但是,原来的二十年你们已经履行七年了,所以,想再增加七年易如反掌。即你们可以通过解除你们原来那份租赁合同的方式,重新签定一份新的租赁合同,从现在开始确定租赁期限二十年,同时对租金数额、交付方式等内容重新明确约定就可以了。这样,你就可以把原来的租赁期限二十年,合法地更改为二十七年了。
如果你感觉还有哪些没有明白,可以补充询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我建议跟房主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