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个月为试用期,没满3个月应自己经营需要急辞工,工资的计算是单位扣劳动者一个月一半的工资 吗?不是那种专业技术培训既没有培训证应规定扣劳动者的500元的费用吗?
公司一个月为试用期,没满3个月应该已经超过了试用期限,因此,即使劳动者需要急辞工,也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三十天届满,无论公司同意与否,劳动者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终止。
如果劳动者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公司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扣除一个月的工资。但无权扣除劳动者500元的所谓专业技术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