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乡镇府的电话拿到了女方的离婚起诉书,我们家几代都是老实巴交的没接触过这种事,请大家帮帮忙。一个多月前因为点口角她带着孩子回家了,接着就找我说离婚,我不同意她就说去起诉,后来我们一家子都多次去接她,每次她妈都把我们赶回来,她妈说话很难听连嚷带骂的,是有名的泼妇,她还是有名的听话的,所以她妈让她怎么做她就怎么做,我们结婚三年她有80%的时间都在她妈那住,我们这边什么事都没管过,结婚以前她们是不种地的,到现在我彻彻底底给他们干了三年长工,她爹妈都没怎么管过,起诉书上说婚前对我不够了解,现在感情破裂,当初是她们脱介绍人跟我提的亲,说了两次我才见的,结婚她们什么陪嫁都没有,东西都是我给的礼金买的,还写说有婚后财产6000,我都没见过,只知道她妈那有我们6000块,还有我的工资,她老是自己到我上班的地方找老板要,现在已经所剩无几了,从结婚到现在所有的开支都是我的。我们有一个一周半大的女儿,我们都想要,我很爱我的女儿,夏天手足口高发,她带着孩子到处玩被她妈对门的孩子传染了,孩子在市里住了11天,前三天我连眼都没合下,我带着孩子断奶的,看了七天才给我妈去看,她带孩子走的那天下午孩子还在睡觉,她把孩子弄醒抱走了,她脾气还很暴躁,孩子有时候哭闹她急起来就打孩子,前阵子我看到孩子,她跟我很陌生了,也瘦了好多,我好心痛,感觉心在滴血,跟着我们时孩子白白胖胖的,孩子以前很喜欢我,我没什么本事也没什么钱但是对孩子我都没有犹豫过,我总是从县城大超市给她买好吃的有营养的东西来吃,从不在摊上买,我教会孩子走路,教会她可能她都不懂的“爸爸”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但是我不能不要我的女儿,我想救我的孩子,我不想她和她妈一样,做一个没有自我受人操控的傀儡,我知道法律是主张给女方的,请大家帮我想想我怎么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呢,协商肯定不行,我没有能力付高昂的补偿费,我是新人没分给大家,真对不起,我真心的谢谢大家!
首先我很同情你,如果以上属实的话,我相信法院会把孩子判给你的。你可以以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理由和法官说,这样你的胜算就会大些。
另外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是有照法律要求的,具体包括下面几大因素:
首先:了解双方基本条件,找到对自己争取抚养权有力的事实和依据。
这些事实和证据包括:1、双方的工作和工资收入状况,工资高对未来子女的受教育和生活会有优势。工作的性质,如果工作时间并不固定,会有充足的时间照顾孩子也是一个优势。
2、文化水平,文化水平高的一方在子女的教育方面会有优势。
3、照顾陪伴孩子的时间,照顾和陪伴孩子的时间多的一方有优势。
4、判归一方后孩子的生活环境的改变。如果判归一方,孩子的生活环境改变不大的一方会有优势。因为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对孩子的受教育和生活有很大影响。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一方的思想品质,因为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这一点也很重要。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的情况的,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会受影响。
首先离婚必须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基础,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你们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其次,如果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小孩在两周岁以内,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你要想争到抚养权,你要想办法将小孩带到自已身边,法院一般会将小孩判归现在带养人抚养.因为法院会考虑执行的难度.
1、乡政府只是负责调解,是否决定离婚应当走法律程序。
2、如果你认为你们夫妻感情还在,那么就不同意离婚,即使对方起诉,法院也会驳回。但如果在第一次诉讼结束后,六个月对方再次起诉的话,法院就认定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则会判决离婚。
3、如果想争孩子抚养权,建议你把离婚官司拖到孩子满2周岁,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不满2周岁的孩子原则上要判给母亲抚养,拖时间的方法就是你坚决不同意离婚。等孩子满两周岁了,你可以向法院证明,你在抚养能力(比如工资收入、个人素养、家庭生活条件上优于你老婆),那么就有可能把孩子判给你,因为法律考虑的是如何有利于孩子的未来成长。
你的情况和我很相似,我不能给你太多意见。因为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都不相同。我只能把我的经历给你作参考。我和我前妻也是因家庭矛盾才离的婚,我们之间有个三岁的女儿。但我作通我前妻的思想,女儿归我,并大家平静的分开了。前妻说离婚后还要和我做朋友,还要经常见面经常联系。但我拒绝了,因为离婚对我打击太大,我深爱着她,也为拯救这份感情作了很多付出,所以我也很恨她。最后我对她说以后不会再见面再联系,也许等我女儿长大结婚时再见一面,或者在我们当中一人临终时见上最后一面。
离婚的前提是感情已经破裂,其实你们感情并没有破裂啊。所以调解一下,努力不要离婚。为了孩子,好好过啊。
你可以劝你老婆,女人都是心软的,你可以用孩子来劝说她,缺少了任何一方,孩子得到的爱都是不完整的。如果她心意已决,忍心抛开孩子,那就算了吧。勉强的幸福是缺陷。自己一个人 也要过的好。为了家里的父母,对吧?
祝你好运啦,希望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