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夫在上个月开车到武汉市黄陂区,路过一十字路口时,一名女性突然冲过来,他急忙刹车,不过并没有挨着那个人,更谈不上撞她。那女的可能受到了惊吓,摔倒在地,我妹夫正准备下车查看,那女的却爬起来走了。我妹夫想到在外地,没敢多停留,就回了家。现在过了一个多星期了,黄陂的交警打电话给我妹夫,说有人报警说他的车撞了她,要他去解决问题。我们去了后,警察扣了我们的车,要我们和对方协商解决,可是对方却要我们给一万块钱她,我们和他们一起去医院检查了什么事情也没有,但他们却要我们赔一万块钱,这样有道理吗?请问各位,这方面的法律是怎样的啊?
··这是敲诈勒索!
没有证据证明伤害事实的存在,交警就通知处理,显然是不负责任,或者徇私枉法。 可以去公安局纪委、检察院举报查处。
和对方再次谈话,同时偷偷录音,将录音交给警察。OK
办法就是坚决不要协商处理。
1是赔偿理由不足,受害者具体损失无法查明
2是交警队处罚依据不足,一则并未形成事故,二则并未当场取证,即使行政处罚无依据。
总的来说就是无理取闹,无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