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在以单位工作45天。单位一直没与其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可以领取补偿金?另外,关于工资数额有争议 劳动者说你少给了 单位说我当初没承诺那么多 因为没签定合同 劳动者怎么提交证据呢!
你的情况对你是有利的,工作起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按双倍计算工资,工资数额由单位举证,你现在的情况是单位无法举证,结合你的工作职务和当地工资水平,只要你说的合理,法院是合采信你的工资要求的。
签订合同一般在1-3个月内,如果没签,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就可以的。单位承诺那么多,没给那么多,没有证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是,实际操作中有不少劳动者误以为,只要目前还未签合同,就都有权利得到双倍工资。
实则不然,要拿到双倍工资必须具备几个前提。首先,劳动者本身同意并积极与用人单位签合同,但是单位拒绝签订,像这样未签合同的责任不在劳动者,那么讨要双倍工资理所当然;其次,未签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并且要从进入用人单位满1个月后即第2个月开始计算。换句话说,签订劳动合同有一个月的过渡期,只要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都视作合法行为。
以下是几点建议:
1、无论新招用的劳动者还是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仍打算继续留用的劳动者,都务必要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这对员工是保障,对用人单位而言更加是保障。
2、遇到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可向员工进行说明,仍不愿意签订的,应当及时予以辞退。否则,用人单位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3、对于已经录用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尽快予以补签。
4、用人单位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谨慎,要充分利用法律、企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
5、有条件的公司应考虑聘请专业律师做公司法律顾问,帮助公司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防范用工风险、化解劳动纠纷,审查业务合同、催收账款、防范业务风险等。
如果你的情况符合上述情况,那么是可以领取补偿金的(双倍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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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可以有补偿金,《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你认为现在公司出台的规章有损本人利益,可以随时要求解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也许你的举证与很大困难,但是你还是可以尝试一些途径去找到相关证据,不然在去身亲劳动仲裁。
希望你可以圆满解决这次问题,在此,希望下次工作是一定签署劳动合同,这样有利于维护你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