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预谋绑架 敲诈、变相谋杀,定罪吗?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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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预谋绑架、敲诈、变相谋杀等一系列行为,是否犯法?没有形成事实能否定罪?如果利用录音、录像等威胁受害人进行敲诈、达到其变相杀人的目的,法律对其有何规定?

预谋阶段的绑架、敲诈、变相谋杀等行为属于法律上的预备犯,只要有行为就是犯罪。

但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对于个别预备犯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严重、危险性大的,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

如果仅仅是在预谋阶段,还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因为犯罪准备阶段通常还没有产生侵犯事实和不利后果,应该是尚不构成犯罪的;但如果已经开始实施行为,则应视结果界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程度如何了。

首先,上述行为均构成刑事犯罪,只是在定罪量刑时会考虑其是否完成犯罪,是否有犯罪结果的发生,只影响量刑。

其次,如果利用录音、录像等威胁受害人进行敲诈、达到其变相杀人的目的,这种情况时可以报警,由公安部门立案处理,并最终由法院认定是否构成犯罪。

预谋不属于犯罪,如果着手实施无论是否成功,都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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